請問八仙粉暴事件 有辦法申請國賠嗎? "應禁止而未禁止"


Ren1980 wrote:
6:00 以後宵禁

回家睡覺增慘報國
...(恕刪)



這樣只會製造出更多的媽寶 更多的三寶 更多的智障...


toshinari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說法
來告政府...(恕刪)


你在家走路摔倒 - 政府未盡室內環境督察之義務
你在家喝水嗆到 - 政府未盡教育人民飲水之方式
你在家做了惡夢 - 政府未能讓人民有安眠之權利
你在家感到無聊 - 政府未能讓人民有享樂之措施

什麼都是告政府是現在新一代人之思考模式嗎?
過去幾年享樂賺錢都是主辦單位, 現在出了事都可以怪政府, 你的主意還真好

^^A 請多多指教~
這種都能申請國賠,
有太多比這還大條的都可以申請,
想太多,動不動就國賠,現在是流行國賠運動就對了。

想要求償請找主辦單位。
在FB也看到有人說這是執政黨政府的錯,縱容業者大賺黑心錢,才釀成這次重大傷亡,要在2016用選票給執政黨教訓。

我啃,這些事後的腦殘諸葛,如果政府事前強硬阻止,這些年輕屁孩是不是又群起抗議政府管太多。
要提國賠不是不行,但你首先要能證明主辦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或是八仙樂園屬於「公有公共設施」。
以上前提要先成立其中之一,才有後續討論國賠的必要。
toshinari wrote:
剛剛在網路上看各種...(恕刪)


如照樓主的邏輯“應禁止而未禁止”
那應該還有
海邊戲水...禁止...因為會溺水
開車......禁止...因為會出車禍
抽煙喝酒...禁止...因為會致癌、酒駕
上班......禁止...因為可能會過勞死
上學......禁止...因為可能會被霸凌
.
.
.
.
禁止的市高雄市
跟新北沒關係吧
如果發生在高雄那麼就可以申請國陪了

d8859513 wrote:
如照樓主的邏輯“應禁止而未禁止”
那應該還有
海邊戲水...禁止...因為會溺水
開車......禁止...因為會出車禍
抽煙喝酒...禁止...因為會致癌、酒駕
上班......禁止...因為可能會過勞死
上學......禁止...因為可能會被霸凌


繼續補充下去:

喝水.....禁止....因為會水中毒
曬太陽....禁止....皮膚癌
小孩喝奶...禁止...因為噎奶會嗆死
出生......禁止...因為有出生就會死亡
^^A 請多多指教~

toshinari wrote:
剛剛在網路上看各種...(恕刪)


國賠機會不大,

不是公家機關的活動, 也不是公家機關的設施
shitses wrote:
禁止的市高雄市
跟新北沒關係吧
如果發生在高雄那麼就可以申請國陪了...(恕刪)

1.高雄28日才說:今後高雄市辦使用粉塵的彩派對或路跑,市府一律不同意。
2.在高雄公共意外要拿市府賠償,還得先聲明放棄國賠....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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