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耕雨讀123 wrote:
發生災害,雖然負責的人有錯,但政府行政怠惰都脫不了干係..
每次發生意外,權責總是推來推去算不清..
建議全國公家單位訂定KPI..直接關連到薪水或獎金..
KPI包含經濟發展也包含公安事故發生狀況..當然也包括各項指標..每年可以調整。
這樣有個幾個好處:
1.不會有推來推去或本位主義,出事了都逃不了責任,若只想當好人,一起遭殃(別的單位也會給你壓力)
2.分配好各項指標,才不會太偏經濟發展而忽略其他基本需求,如公安,環保,治安,文化等等..
要選舉的人,也不用喊空話,可以就指標的權重提出自己的分配比例..
政府只會做表面功夫。用說的,用輿論是沒用的,新聞過了又忘了..
必須真的訂下遊戲規則,其他都白說的..
政府的基本動作(行政能力)都不紮實了,還談甚麼國家定位這種虛幻未來的事?
為什麼有人老是想做一些做不到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