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支撞柳丁 wrote:
我覺得路邊不能停車...(恕刪)


贊成...

最好下月一號就全台實施。

鐵支撞柳丁 wrote:
我覺得路邊不能停車...(恕刪)

昨天看寵物當家
日本連鄉下地方 路邊都甚少停車
乖乖的停屋前的空地上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sobekmax wrote:
又不是每個地方都這...(恕刪)


話是這樣說沒錯,我只是提供個方式建議

基本上,每個地方本來就是人越多的地方各項設施越齊全
如果住家附近沒有停車位,真的那麼想開車,只好找遠一點的地方停
有親戚只為了一個停車位每天來回一個多小時的路程
我也曾經把車停在離家2公里遠的地方
都只為了能停個心安

最近有些朋友想買房子,有勸他要找有車位的單位,沒車也可以出租,但他還很天真的說我以後都不開車....
和我同社區一位開計程車的住戶,在15~6年前剛蓋好時就搬進來
他也是想說郊區沒什麼人,空位那麼多,買房的時候就沒有要求車位
結果現在他後悔了,人越來越多,車也越來越多

這是時代變遷的結果,現在遇上了只好自己想辨法
如果這項法案真的實施,沒地方停車的鳥地方只好串連住戶起來要求政府想辨法



台灣汽車多機車更多

是該好好管理

自備停車格,有包含用租的!
如果有些大樓不是有公設比嗎?!
以停車格方式釋出應該可以增加很多停車位~
到時住戶又要跳腳了~
規定以後商業大樓要多蓋一層公有停車場~應該也不錯!

鐵支撞柳丁 wrote:
但是買車自備車位太誇張拉。
臺北市一個平面兩百多。
一台車5~60普通的車。
不成正比


那就是買一部車要準備250萬的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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