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漂兒 wrote:洪案後軍人審判由軍事法庭改為一般法庭要是和之前一樣由軍事法庭判他們罪才重...(恕刪) 軍人改由一般法庭去審判量刑基準也是跟軍事法庭一樣依照陸海空軍刑法去判哪來的軍事法庭就會判比較重?一般法庭判比較輕的說法?有關係的 就沒關係沒關係的 就有關係
以前服役時軍中都告訴我們台灣的假想敵是中國所以對中國的保密要做足家人如果有在中國經商不能簽自願役結果這次阿帕契事件讓我們知道原來一堆將領退休後都可以去兩岸遊走還可以在對岸開公司然後下一代在台灣繼續服役校級都沒問題當初我連上有個中尉當到一半因為父親被公司調到大陸去當台幹他就被簽退了為啥同一個國家有兩套秩序!!
siwjo wrote:洪仲秋事件的後遺症,軍人審判由軍事法庭改為一般法庭 很奇怪?桃檢要背黑鍋桃檢依法其最重要兩項是601旅是否要塞基地?頭盔是否軍事機密?這些都是國防部認定的,國防部認定不是,叫桃檢如何起訴?跟軍事法庭無關如果軍法沒有移交一般法庭審理,這個案件在軍方可能不用一兩個月就被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