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聚合體 wrote:
這案子簡單說就是該...(恕刪)
請問你有專業的食品化工背景嗎
聯合國和歐盟都把無水石膏列為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我比較相信聯合國和歐盟的食品專家
而不相信台灣的檢察官
段宜康的臉書說: 食藥署承辦官員,說明幾點:
1.
台灣的食品添加物,是正面表列。沒列入許可,當然不應添加。但先進國家都許可無水石膏當成食品添加物。
2.
他們從來未注意到,在台灣無水石膏居然沒被列入許可,但也從來沒有取締過,所以也就沒有人知道得來申請列入許可。
3.
但時查到此案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負責偵辦新北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的法院,沒有一個單位來問過食藥署的意見!
4.
建議永昌儘速提出申報,經由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公告,沒有爭議就可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