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肯尼 wrote:http://www...(恕刪) 如果大陸遵守協議,我們根本不需要搶人,而是大陸那邊提供犯罪資料,由我們這邊審判。當然中國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犯罪資料,讓他們在台灣被無罪釋放。這樣你懂了嗎?
yuffany wrote:如果大陸遵守協議,...(恕刪) 請試著去了解近5年來被遣返回台灣的詐騙犯有多少人請試著去了解大陸是不是完全沒提供過證據請試著去了解提供的證據又有多少因為是大陸來的我們不採納請試著去了解被害人如何來台灣出庭作證請試著去了解這些被遣返的詐騙犯,被判刑的比例有多少,被判刑期多重人要能夠思考,實事求是,台灣有太多媒體政客,對一件事只提片面,然後灌注他們想要引導方向,達到他們要的目的,別看了這些報導聽了某些人的話就全都信了,至少思考一下合不合理這樣你懂了嗎?
yuffany wrote:如果大陸遵守協議,...(恕刪) 在台灣,大家都認為大陸是沒法治的國家,提供的證據是不可信的,而且民主國家打官司極其複雜,又講究人證、物證,這些人在大陸認罪,回到台灣馬上翻臉不認帳,說大陸引誘、屈打成招,加上台灣律師的幫忙,又沒人證,你說判得成嗎?
yuffany wrote:如果大陸遵守協議,我們根本不需要搶人,而是大陸那邊提供犯罪資料,由我們這邊審判。當然中國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犯罪資料,讓他們在台灣被無罪釋放。這樣你懂了嗎? 大陸人在國外被台灣人詐騙或違法侵害,那麼大陸司法單位就得提供證據讓台灣加害者 回到台灣去審理大陸無權審判如果立場對調=====>台灣人在國外被大陸人詐騙或違法侵害,那麼台灣司法單位就得提供證據讓大陸加害者 回到大陸去審理台灣無權審判你說這樣可以嗎
yuffany wrote:如果大陸遵守協議,我們根本不需要搶人,而是大陸那邊提供犯罪資料,由我們這邊審判。當然中國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犯罪資料,讓他們在台灣被無罪釋放。這樣你懂了嗎? 聽說某群廢死團體和廢死立委壓根不相信大陸給的犯罪資料...你要中華民國的檢察官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資料辦案?那也行,麻煩邱太三要有骨氣喔,別被廢死立委砲到不成人形...另外,已經有一個死刑犯被槍決,他的犯罪資料就是對岸給的,罪證確鑿...現在被廢死團體拿來當冤錯假案的案例...
jimmywu97 wrote:大陸網友的順口溜:十個台胞九個騙,還有一個當教練;十萬台胞九萬騙,還有一萬在訓練;藍綠名嘴當教練,總部設在立法院;肯亞印尼菲律賓,處處都有連鎖店;狂發簡訊打電話,誓把大陸搜刮遍;核心技術不外流,台灣騙術有夠賤;如果被抓不要怕,遣回台灣繼續騙;法官輕放滅天理,下流無恥不要臉;立委瞎挺還敢辯,法務部長照樣電;大家跟我一起唸,只要不怕討人厭;坑爹騙娘無上限,保你發財賽火箭;歡迎加入詐騙鍊,得手有錢氣勢燄;禮義廉恥全不見,啊,台灣經驗真驚艷。.(恕刪) +1神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