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w0321 wrote:大勢已定,同婚走向專法路線 經過一個多月的爬疏,漸漸地我發現為特定性傾向立專法也不適當,此例一開後患無窮。最理想作法就是“傳宗接代“者去結婚,只想“合意同居“者去簽家屬,井水不犯河水。政府把家屬制度再修得完善點,幾個人同居,有沒有性關係毋需過問。再來同居人的子女要列管看緊一點。就這樣。
如果同性婚姻是世界潮流, 普世價值的話,那就等世界上多數的國家通過同志結婚的法律後,台灣就不會有多少人反對了, 台灣沒必要去搶這個亞州第一吧,我不懂的是, 在台灣毫無共識的情況下, 討論這個,除了撕裂台灣, 造成對立外, 沒有半點好處
伊魯米 wrote:我不懂的是, 在台灣毫無共識的情況下, 討論這個,除了撕裂台灣, 造成對立外, 沒有半點好處 台灣的言論就是操弄愚民來產生輿論的偽民主,這幾年常見的招式:反傳統,反奴化,這原本是某個政黨營造本土意識型態所使用的策略,但漸漸的被愚民無限擴大上崗,走到哪個討論,說不過人就丟一句:奴化,就可以激起年輕人的共鳴,超好用的。
安卓拉貝貝 wrote:請問您張貼的教課書...(恕刪) 在於年紀阿!小朋友的教科書問這個問題,等同變相贊同未成年性行為,老師要教?要怎麼教?不能反對,不然是壓抑同志傾向,這是歧視哦!贊同這種問法,那那幾天的功課就是交出性經驗作業,或是講幾個性幻想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