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姊姊:「誰在意被害家屬的感受?」


panda0722 wrote:
還說王家賠了800多萬差點破產,
就算破產也是他家的事,


到底被害人與加害人和解的過程中,

難道加害人不是想爭取減刑?
難道被害人不知道這樣會讓加害人有機會獲得減刑?

悲哀的司法
無能的政府
可憐的百姓
這次真的讓我憤怒到極點!
我想說的是

都跟對方和解了

還收了人家800多萬

現在人家要翻案

你又能說什麼? 畢竟台灣本來就是和解至上的國家

人家不和解都不容易判死刑了 更何況你這都和解了....

不然幹嘛說有錢買生 沒錢判死?

真要以命換命 把錢匝回去在說吧~~
選了一個廢死的政黨跟廢死總統,不就是贊成廢死嗎??有甚麼好意外的。
現在司法人員如果想要升官,就要目色好一點

太正義得罪了主子,就會被冷凍
8KK wrote:
作者記者王宏舜╱台北...(恕刪)
以後說不定會有受害者家屬沒有教化可能這種說法
dennis10 wrote:
我想說的是
都跟對方和解了
還收了人家800多萬


被害家屬會跟你說 我們拿的是賠償金 不是和解金
久利生公平:「只有檢察官能為被害者伸冤,只有檢察官是站在被害人而非加害人這一邊......怎麼說,都是受害者最可憐,不是嗎?」

robin0222 wrote:
被害家屬會跟你說 我們拿的是賠償金 不是和解金


和解就代表加害人有悔意, 也得到受害者的諒解..
於是法官在量刑時會參考和解內容..

如果是法官量刑之前的叫做和解, 量刑之後才能稱之為判賠..

法律有一定的程序, 撇開176刀的兇殘, 客觀看事後的法律程序正義才是重點..

Ml5711 wrote:
到底被害人與加害人...(恕刪)


之前就曾發生過對方的律師說這是家屬一點心意
要給家屬的賠償金

絕口不提這是和解金


律師故意欺騙家屬
欺負他們不懂法律

等到家屬收下後
律師就會跟法官說他們已經收下和解金了
讓法官因此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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