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7年3月14日 上午2:36
聽到凶手王鴻偉獲得非常上訴契機,死者張雅玲胞姊昨表示震驚與失望,案件定讞八年,沒等到凶手伏法,竟先聽到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她質疑「檢察官的角色不是保護被害人嗎」?
張雅玲遭殺害後,住在彰化的父親只要法院開庭就風塵僕僕北上,只想親眼看到加害人受懲罰,沒想到案發至今十七年、定讞近八年,王未獲懲罰,還換來一線生機,張父無奈又無言。張母最近因身體不好,家人還不敢告訴她這個消息。
死者胞姊說,最高檢提到「只有最嚴重的罪行可判處死刑」,「我妹妹被砍了一百七十六刀,這還不算嚴重嗎?」最高檢稱王「與有嗜血、謀財、性癮或其他卑鄙動機,且事前預謀之蓄意殺人有別。」王鴻偉的車子裡有手套和西瓜刀,這不算預謀嗎?她批評,檢方提非常上訴前,完全沒詢問過被害人家屬意見,且理由根本無法服人。
姊姊再說,在案件審理期間,對方律師稱王「吃了藥廠的藥才殺人」,離譜至極;
一些人權團體和律師不斷找理由為王求免一死,她問「誰在意被害家屬的感受?」
---------------------
人死了就沒有人權
這是台灣司法的悲哀
人權團體只顧著保護兇手
每一次的辯駁都不斷在家屬傷口上灑鹽
還振振有詞說他想要悔改 為何家屬不給他機會悔改
哀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
蓄意殺人頂多坐牢八年就能出獄了
而且出獄後還能到處演講與出書
並且還能當上司法委員
台灣司法對於作惡的人而言
真是一級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