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思考 wrote:
新聞說,台灣準備要給第三審法官 終身職、政治任命,可能有什麼後果? 有那位神人了解呢?
我只知道,第一審、第二審是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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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新聞如下(要看全文請,google下面標題)
最高法院擬大幅縮編 法官改政治任命 司改國是會聚焦
2017-04-10 02:31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今天將討論終審法院改革,其中,最重要是最高法院法官大幅縮編,改為政治任命,由總統提名並為終身職。司法院表示,這是因應訴訟金字塔制度改革而生,但基層法官憂心「政治任命」的法官,將扭曲司法公信力,一黨獨大的國會將和最高法院法官形成共生體。
另外一篇,我回完來不及發表,原文章就被收走了。
所以,就放在這邊講吧。
這個新聞,詳細內容去Google之後,就會發現新聞的內容是這樣的概念,
先提1999年的司改結論(拿個舊瓶),再今年套一些新酒(最高法院法官改政治任命),就這樣了。
這個新聞,應該要分成兩部份來看
1.1999年的司改結論,主要提及的是從『圓筒形』改成『金字塔形』
2.因為第一點,所以第二點的法官改由總統提名制度。
這兩點綁在一起,一點邏輯都沒有啊

基本上,我會認為是有心人想藉機亂搞,所以把過去的舊酒又拿出來裝在新瓶中,
然後再自己偷摻一些東西進去,就是這樣而已。
至於是否要藉此來亂搞,不予置評,反正現在都在亂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