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第三審法官 終身職、政治任命,可能有什麼後果? 有那位神人了解呢?

新聞說,台灣準備要給第三審法官 終身職、政治任命,可能有什麼後果? 有那位神人了解呢?

我只知道,第一審、第二審是事實審,第三審為法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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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新聞如下(要看全文請,google下面標題)

最高法院擬大幅縮編 法官改政治任命 司改國是會聚焦

2017-04-10 02:31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今天將討論終審法院改革,其中,最重要是最高法院法官大幅縮編,改為政治任命,由總統提名並為終身職。司法院表示,這是因應訴訟金字塔制度改革而生,但基層法官憂心「政治任命」的法官,將扭曲司法公信力,一黨獨大的國會將和最高法院法官形成共生體。
多思考 wrote:
新聞說,台灣準備要給第三審法官 終身職、政治任命,可能有什麼後果? 有那位神人了解呢?
當某個職務是終身職,就是腐敗的開始。
請搜尋:萬年國代。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多思考 wrote:
新聞說,台灣準備要給第三審法官 終身職、政治任命,可能有什麼後果? 有那位神人了解呢?...(恕刪)

現任總統任命後
就終身任職最高法院
除非死亡或老病自己辭退
下一任總統也沒有新的名額
現任總統20年內都能掌握最高法院

既然掌握最高法院
還有什麼事做不到?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這麼簡單也想不通?

以貪污罪為例,一審及二審都判有罪

三審直接判無罪定讞

你說爽不爽?
後果取決於法官的職責。

我認為他們是想按照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模式進行改革。從制度設計上,終身職保護大法官僅在國會彈劾生效時才會被迫下台,從而減小了司法時受到的政治干擾。

然而,美國的這套制度是立國之初即寫入憲法中的,運行到現在,偏向於兩黨政治理念的大法官勢力較為平衡。

如果第三審法官和美國的大法官有相似的權責,那麼不通過修憲即進行如此重大的改革可能就不甚合理了。

而且即使改革,為確保立場平衡也應循序漸進。例如每4年轉換1/3人數,直至12年完成全部轉換。這樣如果還出現一邊倒的局面,那就只能說是人民的選擇自然要由人民概括承受了。

iijima_ai wrote:
萬年國代..(恕刪)

在過去萬年國代的時期...

記得總統任期也是 終身天職 ...

也好...

什麼都改終身職...

不用搞選舉可以省不少錢~~~


多思考 wrote:
新聞說,台灣準備要...(恕刪)

好吧。。。
我夢到的。。。

就搞實質憲法金雞獨立。。。
大法官先佈好。。。

以下自行展開。。。

小酷林 wrote:
在過去萬年國代的時...(恕刪)


不分區立委呢?
不就喝運選著了 阿某袂阿那

錯了嗎?

Gugugu wrote:
現任總統任命後
就終身任職最高法院
除非死亡或老病自己辭退

以後可能泡溫泉猝死、車禍意外喪生、從樓梯摔下不治.......等機率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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