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只是比較奇怪的是預...(恕刪) 要看什麼庭如果是宣判庭原告或被告要不要來聽結果都改變不了之前攻防所成的結果就算雙方聽完有異議也只有上訴一途而且此案是單純的証明文件攻防証人的証辭對案件影響有限如果之前已玩過一次法庭又沒新事証事先寫好就更有可能(原文照抄改日期)莊女被反控侵佔、竊盜是因拒還文件與本案無關何來恐龍
lincat123 wrote:恐龍判決一樁又一樁...(恕刪) 這件事情滿可怕的耶已經跟恐龍無關了根本是濫權瀆職以後法官愛怎麼幹就怎麼幹了阿魚肉鄉民典型之作之前的一些恐龍判決我都寧願相信法官的專業否則失去法院帶給我們的準則我們將無以挫其手足但這件事情讓我開始懷疑法院的公正性了然後檢察官還因為法官說她遺漏的一張MEMO而告人盜竊公文我第一次知道MEMO可以算在公文內
rexjian wrote:謝碧莉說:「法院是合議制,不可能由我一個人決定官司輸贏,我當時也沒要判莊小姐敗訴的意思,我能體諒她的心情,但她拿走的是正本,並非她所說的影印本, rexjian wrote:莊小姐遭「未審先判」,懷疑謝法官的公正性,於是影印判決書當證據,向高院政風室檢舉,書記官獲報後,與莊當面溝通,要莊歸還判決書,莊認為自己是合法閱卷取得,不肯就範,還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謝碧莉法官及書記官瀆職。 法官說︰被拿走的是正本被告說︰拿走的是影本其中一定有個人說謊
rexjian wrote:這裡有詳盡一點的內.....她拿走的是正本,並非她所說的影印本....(恕刪) 照法官的說法,法官是事先印了例稿,用鉛筆標註開庭要問的重點,這樣其實也算認真。而當是事人不是影印,是把法官的筆記正本拿走了,被法官告也難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