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與審判 基層法官叫好:以後不用再背罵名

陳小春2525 wrote:
基層法官希望藉人民的參與擺脫罵名

不愧是鬼島的法官
想的,在意的,都是如何不背鍋
至於受害人的死活,是否有冤情,不在考慮範圍內

Shuuta wrote:
正職法官妨害司法公正,怎麼處罰?~...(恕刪)


哪個妨害司法的法官被處罰了?
除非收賄被抓到,否則法官是有依自由心證決定事實的權力。
絕代蝴蝶 wrote:
出席費一天最高三千元,在法庭上講錯一句話有可能倒賠$27000 up,這是哪門子做生意的方式?...(恕刪)


不是這個意思,這個只是要規範參審員專心聽訟審判,否則有人打混摸魚要如何處理?

陳小春2525 wrote:
這樣法律人沒頭路就會變成社會亂源之一...(恕刪)

過去16年不都一直是這樣嗎???

陳小春2525 wrote:
另外國民法官一天可以領三千塊就不用擔心會不會拋下工作了,不想賺的才是極少數

你當大家的工作都是臨時工或按件計酬的喔?

陳小春2525 wrote:
不是這個意思,這個只是要規範參審員專心聽訟審判,否則有人打混摸魚要如何處理?

這要由誰來認定?

xilats wrote:
你當大家的工作都是臨時工或按件計酬的喔?...(恕刪)


那這些人把機會讓給別人就好了啊,你就說你的國語聽說能力不好即可。

xilats wrote:
這要由誰來認定?...(恕刪)


當然是負責指揮監督訴訟的法官阿。
以後訴訟成本會大幅增加,有錢人的訴訟優勢會更明顯。這個法案對律師來說是塊肥肉,可以解決現在律師過剩的問題。

ps. 許多看似離譜的判決並非法官認事用法有問題,而是檢察官蓄意地或無意地搜證不全、理由欠備所導致的。
llyujen wrote:
ps. 許多看似離譜的判決並非法官認事用法有問題,而是檢察官蓄意地或無意地搜證不全、理由欠備所導致的。...(恕刪)


是的,檢察官放水的案件也不少。
人民參與審判後就可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僅限於重大刑案,這很可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