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jerwang wrote:廢死就是矯情,尤...(恕刪) 覺得你的比喻不好喔。你砍二刀並沒到死刑的程度,他就算選擇原諒,但殺人算是公訴罪,還是要判刑的。假如你砍他二刀,他未死亡,而且選擇原諒,但你還是判了7年徒刑,那你還要不要砍他二刀?
wafture wrote:你砍二刀並沒到死刑的程度,他就算選擇原諒,但殺人算是公訴罪,還是要判刑的。假如你砍他二刀,他未死亡,而且選擇原諒,但你還是判了7年徒刑,那你還要不要砍他二刀? 題外話在台灣被刀砍過的人 應該不算稀有有哪一個可以"不要賠償 我要砍他2刀還回來的"那個被朱元璋後代斷腳筋的可以選擇"斷那些當初砍他的人"補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