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公投案過關 司法院:不能牴觸748號解釋

這些學者腦袋有洞吧
當人民意志大到完全輾壓憲法條文的時候,該修的是憲法才對
怎麼會反過來限制人民意志?
★小哆啦醬☆ wrote:
大法官具有民意基礎(總統提名),又有專業知識,用以制衡多數決,這是其能凌駕公投之處。
(恕刪)


我們的法官???
專業知識????
只要懂得專業抱大腿給總統提名就好了(關人民屁事,總統提名誰有和人民商量過嗎?)
什麼專業知識
躲著吃香喝辣當打手咧
區區10多人拿來制衡上百萬人?
出張嘴就說自己的專業才算數
挖賽!這是古代的王朝天師嗎?
太好笑了
總統是靠選票多數決選上的
然後選上以後就來弄個大法官
拿來制衡多數決???
不覺得哪裡矛盾嗎???
那大法官也可以否定多數決選出的總統啊
大法官這麼厲害
都收買好然後解釋個當選無效不就好了?
建議改叫東廠或西廠
大法官改為大廠公會比較適切

公投最大……!
滿滿的台灣價值……!

你是要跟全民的普世價值做對嗎……!
有沒有搞錯啊

司法院要不要先回頭看看憲法成立的依據,

司法院是根據那一法來証明人民集體的意志是低於憲法的?



聖堂教徒 wrote:
大法官對於人民釋憲案
竟然動不動就退件不解釋

大法官本應終身職,
終身職才能不被政治綁架,
不然,吃人嘴軟.......

skistosais wrote: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恕刪)


可不可以辦個廢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的公投?
tubou wrote:
司法院是根據那一法來証明人民集體的意志是低於憲法的?

憲法不完全是人民集體意志,
大多是妥協的結果,
大法官釋憲必需符合憲法精神,
真正的空間是在「憲法精神」這上面.

人民集體意志高於一切,很容易流於暴民政治或專制統治,
納粹就是這樣起來的.
共產黨玩起人民集體意志更是不落人後.

★小哆啦醬☆ wrote:
那公民投票由誰制衡...大法官具有民意基礎(總統提名),又有專業知識,用以制衡多數決,這是其能凌駕公投之處。(恕刪)


哇靠
那以前各縣市首長官派也是民選總統派的阿
怎就沒民意基礎了

人一綠腦就殘

強力支持公投剔除不適任司法官
由其是無恥違憲就(連)任又不承認中華民國的
★小哆啦醬☆ wrote:
那公民投票由誰制衡?...(恕刪)


你错了美国大法官,是用来制衡民意的。。

民意错了怎么办?
虎斑貓 wrote:
可不可以辦個廢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的公投?

這倒是個可以好好討論的議題,
只是DPP被自己創造的公投搞得灰頭土臉,
大法官又是政治任命,
只怕是不想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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