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哆啦醬☆ wrote:大法官具有民意基礎(總統提名),又有專業知識,用以制衡多數決,這是其能凌駕公投之處。(恕刪) 我們的法官???專業知識????只要懂得專業抱大腿給總統提名就好了(關人民屁事,總統提名誰有和人民商量過嗎?)什麼專業知識躲著吃香喝辣當打手咧區區10多人拿來制衡上百萬人?出張嘴就說自己的專業才算數挖賽!這是古代的王朝天師嗎?太好笑了總統是靠選票多數決選上的然後選上以後就來弄個大法官拿來制衡多數決???不覺得哪裡矛盾嗎???那大法官也可以否定多數決選出的總統啊大法官這麼厲害都收買好然後解釋個當選無效不就好了?建議改叫東廠或西廠大法官改為大廠公會比較適切
tubou wrote:司法院是根據那一法來証明人民集體的意志是低於憲法的? 憲法不完全是人民集體意志,大多是妥協的結果,大法官釋憲必需符合憲法精神,真正的空間是在「憲法精神」這上面.人民集體意志高於一切,很容易流於暴民政治或專制統治,納粹就是這樣起來的.共產黨玩起人民集體意志更是不落人後.
★小哆啦醬☆ wrote:那公民投票由誰制衡...大法官具有民意基礎(總統提名),又有專業知識,用以制衡多數決,這是其能凌駕公投之處。(恕刪) 哇靠那以前各縣市首長官派也是民選總統派的阿怎就沒民意基礎了人一綠腦就殘強力支持公投剔除不適任司法官由其是無恥違憲就(連)任又不承認中華民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