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指名道姓詳述周子瑜違反「反滲透法」的事發經過,若「反滲透法」有檢舉獎金,不能跟我搶喔!本人確定周子瑜也絕對有直接或間接收取中共媒體事業群的人民幣,上次她被「中共滲透」的道歉啟示已影響台灣選情! 周子瑜未成年時可把她父母依「反滲透法」送辦,現在她已成年,可直接法辦周子瑜!周子瑜完全符合「反滲透法」缺一不可的兩項條件!粉絲別擔心,只要周子瑜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就不會被民進黨的「反滲透法」給法辦,但周子瑜也不能再入境台灣。
我先貼一個條文給大家看""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境外敵對勢力:係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府或團體。主張對我國擁有主權並聲稱於必要時將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府或團體,亦同。""請問條文中"武力對峙之國家"包含日本,菲律賓嗎?我們與這兩個國家算不算武力對峙?我們的漁船與軍艦可以隨便跑去這兩個國家的海域不會被驅離逮捕攻擊嗎?我們的島嶼被這兩個國家侵占算不算對峙?還是我們自願退讓就不算對峙,自願讓出漁權就不算對峙,自願奉送釣魚台就不算對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