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33 wrote:
葉金川有說了:
是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並且是有所謂「量能收費」的特性,就是依據每個被保險人的能力來收取保費,有錢的負擔多一些來幫助沒錢的
那就由所得稅去收就好了。
為何可以強制每個人都要繳, 不管你沒有收入?
沒有保險是強制性, 這種說法根本是
"民主笑話"
。沒民主常識的 在講的。
今天可以 健康保險, 明天可不可以 死亡保險? 後天來個 國防保險。
3dFPSone wrote:
從來沒有哪種 你是人 就要繳保險, 就要繳稅 的道理。
有點民主常識, 不要在鬧笑話的亂回。
政策規劃
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以前,台灣按照職業別分別實施軍人保險(軍保)、公教人員保險(公保)、勞工保險(勞保)、農民健康保險(農保),並有保險業各自承保的健康保險。 1986年5月,行政院核定的「中華民國台灣經濟長期展望」中提到以2000年為全民健保開辦目標年,這是官方首次明確指出將實施健保。而後在1988年,行政院經建會專責規畫小組,著手於全民健康保險之規劃,並完成全民健康保險規劃報告。1990年7月,行政院衛生署接手規劃全民健康保險。1991年2月,衛生署成立全民健康保險規劃小組,進行細節討論作業。
全民健保原定於2000年實施,後俞國華內閣決議提前至1995年,[4]繼任的李煥內閣進一步研擬提前於1994年,但並未裁定,[5]李內閣就總辭。1990年,新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正式指示全民健康保險提前於1994年辦理。[6]此期程也為繼任行政院院長連戰遵循。[7]1993年12月,行政院衛生署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籌備處。 1994年7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保正式獲得民意授權,得以展開最後準備。行政院長連戰預期將在1995年1月1日正式實施。但因勞工等團體的疑慮與抗議,立法院遲至1994年12月23日,才通過《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並在當月30日經總統令制定公布。也因為立法程序遲未完成,原定實施日期必須延後。1995年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正式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首長職稱為「總經理」[8]。1995年3月1日正式全面實施「全民健康保險」。
3dFPSone wrote:
有點民主常識, 不要在鬧笑話的亂回。
政府用稅收的名義 就可收到所有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