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為了不讓總統有權無責不一定要推內閣制, 恢復國民大會監督總統就行了. 本來中華民國憲法最高民意機關就是國民大會, 結果被無腦拿掉說是疊床架屋根本只是藉口. 總統直選跟國民大會跟本可並行不悖. 國民大會不選總統後就沒事了嗎? 可以做的事很多, 尤其是高度政治性議題用國民大會來處理更妥當, 要杯葛要吵架就由國民大會負責, 立法院可以專職立法, 不要每次有重大爭議立法院就卡住, 那些低度政治性議題的福國利民法案就萬年積壓, 不然就是蒼促通過, 立法品質堪慮. 若有國民大會處理高度爭議議題, 那政府法案或議題有如雙處理器可多工同時運作.另外國民大會也可以處理罷免創制複決(公投)的相關工作及除行政院外其他四院的同意權. 尤其是公民投票後可監督政府落實公投結果. 哪像現在公投了,結果是參考用, 拿政府沒皮條. 若有國民大會當可要求總統來國民大會罰站(備詢).像是萊豬議題,一樣叫總統來罰站, 你敢用行政命令, 國民大會就敢叫你來解釋清楚.
议会制本来就比总统制来得合理一点。总统制的总统权利太大,某种程度比习近平的权利还大得多,有足够大的人事任免权,这点连习近平也没有。世界上的主要大国也只有美国是总统制。欧盟好像除了个塞浦路斯这个小国基本就没有总统制的国家,连半总统制的国家也就四个还是五个。
恢復國民大會要看是哪個時期的不過就前幾次修憲後來過度然後被廢掉的這幾種其實都有各自的問題1. 委任選舉總統, 如果改內閣制的話, 選個吉祥物可以不用勞師動眾2. 創制複決? 以現況來看, 公投法已經可以取代3. 專責修憲? 這個部分我覺得可以考慮, 如果有國民大會專責這一塊, 我覺得連公投都可以修進憲法4. 比例代表制修憲, 這個造成現今亂象的根源就不用再提了5. 與立院形成雙國會, 現在的立委人數實在是太少, 不過權責劃分應該也會吵很久大概是這樣
阿 丹 wrote:可以解釋一下 如果內閣制選總統的的作用在哪裡? 要是改成內閣制,總統就不能由人民選舉產生了。大英國協的國家就是內閣制,可是有女王;日本也是內閣制可是有天皇,女王跟天皇都是虛位的。 改成內閣制後的總統就是虛位,這個就要靠大家集思廣益看是要怎樣產生。
以台灣目前現狀, 高度政治對立及兩岸問題 用總統制比較合適, 用國民大會來做配套就沒有超級大總統問題. 說穿了國民大會就是吵架用的,吵出結果再交由行政立法精細立法施行. 吵架期間,立法院可處理一般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