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對剛取得博士學位之新進教師,教師資格審查係以「學位審查」為主,其審查履歷表上,要註明博士論文題目,並隨附博士論文正本全文,以及學位證書。這是規定,也是常識。用博士論文某部份來混充,是要騙誰?
其二,所引政大外文中心與高雄科大徵聘教師公告,無法證明什麼!這只是初步應徵文件,可能有數十人投件,不必勞師動眾提供大量資料。但是,在篩選最後階段,只剩下三到五人,就會要求提供完整博士論文,也會要求在面試前口頭報告博士研究。全世界的新進博士級教師都是類似過程,洗地板也要先有些常識。
其三,博士論文沒有抽印本!只有全文和摘要。研究成果發表在期刊上時,是與其他學者的論文一起發表在同一期中。早期出版社會送若干抽印本給作者,其中只有該作者的論文,可用以證明該篇的歸屬。現在列印很方便,已經沒有贈送了,要就自己印。自己印出來,仍然叫做抽印本。學術界潛規則很多,只有局內人才知道,連抽印本都不懂,建議不要來洗地,換一個有常識的很難嗎?
我幹嘛這麼認真?等一下又印一堆無關的垃圾來「證明」,只是死纏爛打而已。
一處不誠實,就甭問其他了。
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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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ins wrote:
尤其是一本厚達四百多頁的博論,
應徵者只提供她自認最精華的部分,其實也是一種聰明的作法。
尤其學位論文的Part One通常是文獻回顧之類,
並不能表現出作者真正的實學。
蔡英文自己也在博論摘要(Abstract)中提到:
Part Two, the main part of this thesis, ……
就蔡女士的論文和樓主的發言提供另一種看法。
這個 "Part Two, the main part of this thesis, …",這只是字面上的說法。如果讀了全摘要,你也可以理解成這句話是在介紹論文的架構,有點在說明起承轉合的意思。
為什麼呢?
如果你繼續讀下去,蔡英文自己在博論摘要(Abstract)的後段中也提到:
"Part Three: the concluding part of the thesis。。。。。" (如樓主其他的文章一樣,這段話被忽略了)
Part Two 提供了一些資料和分析,而在 Part Three,是作者在做結論並提供自己的見解,這才是所謂的 "最精華的部分" 吧?
雖然我只是喵過 Part Three,但我是有看到作者她同意哪些理論和提出了某些看法。
至於其他的部分,很多都是樓主個人的想法罷了。
PS: 如果樓主要回文的話,請不要點選 "同時將回覆內容發給fkang2",我自己會拜讀,謝謝。
PPS: 雖然只是又喵一下論文,真的要說看到不少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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