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政大校方所保存蔡英文在1984年9月28日親筆填寫的政大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而蔡在著作欄把博士論文題目寫成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
與目前已知的博士論文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不同,
賀德芬如獲至寶,馬上提供給她的戰友林環牆和彭主播,
彭主播在8月26日節目中秀出這張履歷表:

林環牆也在8月27日的臉書上貼出他加工標註的梗圖:

然後,M01上的某 o 隨即同步在M01上貼文呼應:

其實這件事的答案很簡單也很現成,不用15分鐘就找到了,
PTT上也已經有人指出正確答案,
所以本來我是覺得這個梗已經沒什麼好談的,
不過,
由於某 o 的貼文下有人指名「坐等」我回應:

但某 o 早在一年多前就因為多次貼文被我打槍,
乾脆把我列入黑名單,不讓我在他的貼文下回應,
所以,
我只好另起一棟,幫各位卡在時空裂縫裡出不來的論文仔解答一下。
答案真的很簡單,
蔡英文在她這份履歷表上填的「博士論文」題目,
是她的博士論文Part Two題目:

並不是彭主播等人聲稱的什麼「造假」論文題目。
當然,可想而知,
論文仔們一定會說:
「那蔡英文為什麼不敢填真正的博士論文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一定是因為當年根本就沒有這本博士論文嘛!」
第一,
應徵教職時所提供的論文,
本來就不一定是「全本」論文啊,
只提供論文摘要、論文節錄、論文抽印本,這在學界都很常見,
尤其是一本厚達四百多頁的博論,
應徵者只提供她自認最精華的部分,其實也是一種聰明的作法。
尤其學位論文的Part One通常是文獻回顧之類,
並不能表現出作者真正的實學。
蔡英文自己也在博論摘要(Abstract)中提到:
Part Two, the main part of this thesis, ……

既然Part Two是她博論的核心,
那麼提供Part Two的節錄/抽印本來代表自己的博論,一點問題都沒有。
而且,這個Part Two長達244頁,占整本論文的六成,
我完全看不出來有何不宜。
即使現在,這種以節錄、抽印本、摘要代替全本博論的作法,也並不罕見:


第二,
林環牆還特別在他加工標註的梗圖中強調這個論文題目「經政大蓋章『核符』」,
林的原意是要影射當年的政大故意放水,明明題目不對還核符?
其實,
這個核符章恰恰再次證明了,
至少在1984年底,政大校方已經證明確實有這個博論Part Two存在,
而且當年的Part Two題目,和現在拿出來的博論原稿Part Two題目完全一致。
換句話說,
除了1987年親眼看過蔡英文博論的政大碩士生孫玉文,
她在碩論參考文獻中列出蔡英文博論題目,
並參考蔡英文博論Part Three的內容,作為其碩論部分架構,
連部分註釋都抄自蔡英文博論的註釋,


現在又出現1984年底這位負責核符的政大行政人員,
他也是當年親眼看過、核對過、確認過蔡英文博論Part Two存在的見證者。
這都要感謝彭主播、林環牆、賀德芬鍥而不捨的努力,
為蔡英文的博論找出越來越多當年的見證者,
哈哈哈~
對於這件事,我只剩一個疑問:
這些疑英派的,
不是已經挑了人家的錯字挑了快兩年了,
怎麼連人家博論的Part Two題目是什麼都搞不清楚啊?
蔡的博論總共也只有三個Parts,
翻了兩年,還記不起來嗎?
難道真的應了學界的那個經典笑話:
看不懂論文內容的口試委員,會專門挑錯字和標點符號來找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