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為何痛罵鄭麗文?郭正亮曝幕後原因 宅神嚇壞

stever2018 wrote:
朱學恆則認為,他不知道朱立倫主席有沒有相關經驗,但可以參考他一個建議,就是憲法第73條保障之立委「言論免責權」並不及於行政官員,蘇貞昌公然侮辱民意代表,罵鄭麗文不要臉,鄭麗文其實是可以告蘇貞昌的。


朱先生講得很不錯
請多多點擊 Mobile01 網站內的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只能說光頭罵得好! 簡單暴力,就是要這樣對付這些舔共立委
yearr
塔綠班 把強奸了你們祖宗的小日本都舔的呱呱叫還有臉說人舔共
december1974
甜膩78毛,好嗎?塔綠班
鄭立委修養真好

氣成這樣還不口出惡言

要是我

三字經加拳頭一起來
k6573 wrote:
國會議員 在國會議堂, 公開、 反覆 勸降 行政院長
大概是收到甚麼指令吧?


騙神的蘇光頭連神都敢騙了
說話跟放屁沒兩樣的爛政客
到時會拿掃把會乖乖地上戰場當炮灰

覺青連四個月夏令營都GGYY
還有那個肇事逃逸的小鱉三
到時閃尿、捲舖蓋跑路
抗中保臺真男人
BREACAL wrote:
只能說光頭罵得好! (恕刪)

綠腦就愛雙標
stever2018 wrote:
鄭麗文的說法是否包含在言論免責權範圍內?很明顯不是,


塔綠班就是沒水準不讀書
還能自訂言論免責權範圍, 寫起來還以為有東西, 其是根本是坨排泄物, 連看都不必
自訂言論免責權範圍, 塔綠班要不要連哪天可以打手槍都規定一下
塔綠班原來比大法官會議還偉大, 可以修改言論免責權範圍....

釋字第435 號解釋 - 司法院
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 故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立法委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



coffeejulice wrote:
塔綠班就是沒水準不讀...(恕刪)
所以立委在立院報明牌,為毒品打廣告,公開軍事機密給對岸知道都是言論免責?立委在立院執行公務才有所謂言論免責,難到非執行公務的栽贓嫁禍也算?這是第一次聽到
鄭麗文成為女戰神,要拜民進黨當初為了護醜聞而將他開除!還真的只有入過虎穴才知道如何打老虎,光頭當場惱羞,完全自我降格! 還啥我自已拉過他的手喊凍選,我真丟臉! 嘿嘿嘿! 再降一格!
蘇貞昌想選總統想瘋了
假藉議題亂發飆
因為蘇貞昌「見笑轉生氣」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