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品瑩議員爆料:林智堅任內月花七萬公帑租房

niaba wrote:
人家都11萬月薪了(恕刪)


按照民進黨的問話邏輯

林智堅拿補貼房租七萬,有沒有全額都拿去繳房租?

質疑別人前,請先用鏡子照自己
我綠共我驕傲
Lightwave18 wrote:
林智堅市長至少於110年9月就有自用住宅,為什麼還要浪費公帑去租豪宅?

110年10月到111年9月,林智堅前市長在已經擁有自用住宅的前提下,為什麼還申請補助?


第一,

110年9月是登記(取得)時間,

也就是一般所謂的過戶日期:



除非那棟房屋是全部裝潢好,

他們家也都不打算更動,一咖皮箱直接搬進去住,

不然一般而言,

從過戶到真正能住進去,會有一段時間差。

至於一年會不會太久?

那就要看實際狀況了。

但至少林智堅申請補助是合乎規定,

民眾黨議員也取得租賃契約,公布歷年按月租金數據,

議會歷年也都通過預算撥款了。

第二,

不過,

說到裝潢,

高虹安公布的男友租賃契約,

倒是有一個相關之處:



契約上有「免租期」條款,

所謂免租期,

一般是指承租者真正開始使用房屋之前,要先做裝修:



問題是:

高的男友租的只是部分空間,也就是一間套房,

我還真的沒聽過分租套房還有自己裝修的欸,

哈哈哈~

可能性1:

那戶豪宅是原先都沒有裝潢,

所以高的男友住進去前,要自己裝潢自己那間套房嗎?

那套房之外的客廳、餐廳、廚房,

都保留粗胚狀態嗎?

高的男友,還有前去共住的高,

就住在套房以外都是粗胚的環境裡嗎?

哈哈哈~

可能性2:

還是其他空間都裝潢好了,

就只剩那間套房沒裝潢,

留給高的男友自己裝潢?

這有點太難以想像欸,

哈哈哈~

可能性3:

或是整戶包括那間套房都裝潢好了,

高的男友要重新裝潢?

已經整戶裝潢好的豪宅,

屋主會容許分租房客自己重新裝潢嗎?

這一樣難以想像欸,

哈哈哈~

而且,

豪宅屋主應該沒有住在那裏,也不會擅自進入吧?

否則的話,

高前去和男友共住的時候,

不是有點尷尬?

哈哈哈~

應該是只有高的男友,和前去共住的高,住在那戶豪宅裡吧?

所以,

他們會乖乖只待在自己的套房裡,

還是其實會使用整戶沒其他人住的豪宅空間?

聽起來像是訂了一間房間,實際上是包棟?

哈哈哈~

不過,

無論如何,

只要契約上不是高自己的名字,

轉帳的戶頭也不是高的帳戶,

不管高有沒有住那裡,

法律上應該都不會有事。

所以,

建議高進一步揭露契約上的承租人姓名,

以及租金轉出帳戶的所有人姓名,

這樣就更能讓質疑者無話可說。

反正她的男友李忠庭的姓名早就公開過了,

除非這個男友不是李忠庭,

那當然必須保護個資隱私囉,

哈哈哈~
niaba wrote:
人家都11萬月薪了


你是不是不知道林飛帆為何被笑?

>林飛帆:對民進黨失望透頂,公民團體會投入選舉!
>林飛帆:我們施壓對象從來不只有國民黨,還有民進黨

假裝中立
結果不就是側翼
雖然這大家也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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