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右昌埋未爆彈,謝國樑引爆

這根本是烏龍彈。
當基隆市政府跟大日的合約到期後,NET就啥權利都沒有了,這是合約上明明白白寫著的,就算法院判二到四樓產權是NET的。合約到期就要無償轉移到基隆市政府,這是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
祕雕
[吃驚][吃驚]⭐
感覺有東西就是想在板上洗風向~嘖嘖嘖
yurue wrote:
照理從OT變ROT,...(恕刪)


真的不要在幻想
無論OT ROT最後都要該建設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NET跟誰簽約就去找誰去
凡之夢田 wrote:
林右昌跟net的錯,...(恕刪)

如果是合法增建,那就登記產權啊,



謝國樑上任一年多了,他應該在舊約到期去處理好所有權狀

市政府已經去申請登記了,NET應該會在公告期內採取法律行動,就看市府能否順利拿到產權了。





▲建物起造人與權利關係人間權利有爭執應如何處理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經地政事務所審查無誤後,在地政事務所公布欄及網站上公告15日以徵求權利關係人之異議。於公告期間內,如有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其所提出證明文件涉及公告建物權屬之爭執者,則於公告期滿後,依土地法第59條規定請雙方權利人進行調處程序,如調處成立則依調處結果辦理登記。不服調處者,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不起訴,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prg70085
林X昌吃相真難看
ASD123456d wrote:
(恕刪)

無論OT ROT最後都要該建設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NET跟誰簽約就去找誰去[]



市府跟誰簽約就去找誰移轉所有權
katokikyo wrote:
這根本是烏龍彈。當基...(恕刪

合約到期就要無償轉移到基隆市政府,這是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

)


是呀,合約上白紙黑字寫的「大日」要把所有權轉移給市政府,不是NET
裡面的利益相當龐大

幾乎無視法律

想怎樣幹就怎樣幹

繼小麵店拿大合約

又一賺錢手法

看看綠色執政縣市有沒有相似地方
昨晚在麵店用餐
XX電視台歪理一堆罵了謝國樑半小時
是沒新聞可以報嗎?
yurue wrote:
是呀,合約上白紙黑字寫的「大日」要把所有權轉移給市政府,不是NET

對阿,合約裡面沒有NET的位置,NET憑啥在國有設施上增建?
yurue wrote:
是呀,合約上白紙黑字...(恕刪)

所以NET是根據哪個合約可以霸佔基隆市民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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