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工是一個很cp值很低的行業,面對的都是有問題的人,又有一堆法條,薪水又是萬年不動的三萬元。真沒有熱情,不適合這個行業。不過拿錢辦事,如有發現未報,當然有法律責任,但訪視時未發現,或不確定是否受虐,則要還他清白
jasonhustock wrote:新北市1名等待出養的1歲男童,由兒福聯盟安排由台北市合格的劉姓保母照顧,卻遭凌虐3個月致死,其中歷經社工訪視、牙醫檢查,均未發現異狀,衛福部今緊急提出,要以幼兒專責醫師補破口。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鄭麗珍認為,本案是系統性缺失,從社工、醫師敏感度,至機構管理層面、保母遴聘機制、收養等待時間都要檢討,責任不該由個案社工一人承擔。現在還有誰想當社工? 社工很辛苦但工作也有個SOP要是真拿了薪水沒做事這可是一條人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