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女社工及兒盟稱男童因「壓力磨牙掉4顆牙」 牙醫學會出面打臉

gray48816 wrote:
但要用輿論洗他是共犯? 大可不必

誰啊?

但我能看到有民團要用輿論洗檢警無能又違法~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品茗 wrote:
但整個系統都有問題,不是一直洗杜工如何如何,應該先了解為什麼這件事能壓那麼久


錢哪

幾億買樓

幾十億經費

到這種規模的
請人幫忙帶風向或者直接發案請人帶風向哪有難度 ?
出了事,人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批判幹最累的活的人,只不過突顯自已最虛委的一面。
=====
生而不養的父母不用負責?
交出撫養權的家屬及一開始在嘴的親友不用負責?
小孩被整的這麼慘不會唉嗎?怎麼不批判左右鄰居不通報113?
小孩在公園玩,怎麼不批判路人看不出小孩外傷,不通報警察機關?
若有醫療紀錄,怎麼不批判牙醫/兒科..等醫療人員沒通報?
議員/里長有去關心里內高風險族群嗎??
這邊就不再無限上崗...
我可以認同
保母有保母體系的制度...在信任原則下..在社工角度..信任合格保母是可理解的...
每案皆不同下..社工要做垂直/橫向的社會資源整合..探視只是一環
=====
看看別人是怎麼說的...看倌自已挑屬性來看..
1.羅友志-獵巫社工,爽到雙北市長+兒福官僚無人追究!
2.呂秋遠:移轉群眾憤怒到社工身上的手段

==過去的案例====
1.無證據餵彩虹藥水!板橋幼兒園餵藥案偵結,9名園長、老師不起訴!
2.鳳梨友女兒遭保母虐死案逆轉
3.台灣女獸醫之死:她在錯誤的時間選擇了錯誤的工作
上述三案,失去的人生及對人性的信任,誰來賠??
BigMac4Diet
這世界需要公平正義 "社工稽核"是內控機制的一個環節,但"社工不盡本分"也是風險管理必須考量的,整體來說,就是系統設計有問題(經營),加上落實不佳(管理)。因此兒福聯盟的經營管理必有問題。
bd_player
居然有人這樣評論事情的,天下真是無奇不有。
Jimsung168 wrote:
人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批判幹最累的活的人

這就太聖母了~

如果說幹活累就不能批判

警察不累?軍人不累?基層公務員不累?

商人要黑心,還要想盡黑心的辦法咧,他們也很累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wugoson
[拇指向上]
Jimsung168
Line截圖是誰流出的?是否有檢/警/調/律師/政府高層在帶風向?
這世界需要公平正義 wrote:
兒福聯盟指遭虐死男童...(恕刪)


電影:發財秘笈。
Jimsung168 wrote:
出了事,人人站在道德...(恕刪)


我本來也想討論案情,但我是蹲在道德最低點的人,只敢對其他的部分發表看法。

一碼歸一碼,那些其他案件我就不說了。

我只想說有些人發言只是針對這樣的"情事"作批判,不是對"該社工"作批判,
我不知道該社工有沒有虛應故事的行為,所以我不批判社工,但單純批判"虛應故事的行為"總可以吧。
(只是舉例,不是說真的指我)
你也不分青紅皂白把大家都說成是去批判社工,那大哥你又是站在哪裏呢?

再者也不用把鄰居這些路人也拖下水,難道路上看到有人發病倒下、車禍、有人互砍,
然後路人沒上去幫忙、叫救護車、報警,路人就錯了嗎?是的話要不要這些路人通通抓起來?
我遇到我自認我做不到那你要不要把我也抓起來?
如果換作是你或你身邊的人沒做要不要也抓起來?
有些問題真的不要無限上綱好嗎?
Jimsung168
社工是否失職,自有社工體系的做檢討。我主要是回樓主在二樓所問的。在判定前直接把社工入罪,是模糊了殺人的保母及親屬所犯下的事。
Jimsung168 wrote:
出了事,人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批判幹最累的活的人,只不過突顯自已最虛委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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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養的父母不用負責?
交出撫養權的家屬及一開始在嘴的親友不用負責?
小孩被整的這麼慘不會唉嗎?怎麼不批判左右鄰居不通報113?
小孩在公園玩,怎麼不批判路人看不出小孩外傷,不通報警察機關?
若有醫療紀錄,怎麼不批判牙醫/兒科..等醫療人員沒通報?
議員/里長有去關心里內高風險族群嗎??
這邊就不再無限上崗...
我可以認同
保母有保母體系的制度...在信任原則下..在社工角度..信任合格保母是可理解的...
每案皆不同下..社工要做垂直/橫向的社會資源整合..探視只是一環


鬼扯。

父母、家屬、親友、鄰居、路人、醫療人員、議員、裡長,都沒犯法。

社工、保姆,則是有殺人、過失殺人、瀆職、偽造文書的嫌疑。

清楚了嗎?

您站在那裡,我不太清楚。 但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我們不是站在道德最高點,而是道德的紅線上捍衛台灣最後一絲的良知和人性。
wugoson
[笑]
gray48816 wrote:
說社工怠忽職守沒問題...他的責任就只有這樣
但要用輿論洗他是共犯? 大可不必


怠忽職守就是共犯......不然新北悶死9月嬰兒案...怎麼連負責人跟同房其他照顧員都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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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板橋某間托嬰中心,一個九個月大的女嬰遭托育員用棉被蓋住頭部長達20分鐘,最後死亡。

現在新北地院判負責照顧的托育員3年,負責人跟其他托育員則分別為5到8個月,這讓受害家屬無法接受,認為法院太過輕判。
gray48816
不一樣,你舉例的,因為小孩是直接被托育員業務過失致死。但這個虐童案,直接傷害小孩的是保姆,而且管保姆也不在社工的工作範疇
Jimsung168 wrote:
出了事,人人站在道德...(恕刪)


你怎麼不去幫這些人伸冤???

為何托嬰中心的負責人沒照顧也要被判刑??

為何同房的照顧員也要被判刑???

社工就表示他職業比較高大上是不是???

怠忽職守..還能這樣理直氣壯..不讓人批評...

你家的社工是皇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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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板橋某間托嬰中心,一個九個月大的女嬰遭托育員用棉被蓋住頭部長達20分鐘,最後死亡。

現在新北地院判負責照顧的托育員3年,負責人跟其他托育員則分別為5到8個月,這讓受害家屬無法接受,認為法院太過輕判。
拿了錢因為怠惰或是其他理由而間接害死一個小生命

這種人居然還有人可以為她開脫

難怪執政幹得再爛也會有人選
algerno2
台灣社會一堆鄉愿的..還有(某職業高大上)症候群的..[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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