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2000 wrote:
八年來這些民間團體有...(恕刪)
過萊豬 民團:............
3+11 沒有記錄 民團:.................
疫苗打不到 民團:............
口罩買不到 民團:............
快篩買不到 民團:............
監督法案過 民團:##*!&@*!^&@!&^@
啥民團?是民進黨團吧?





toxin0702 wrote:
你以為這作梗圖繪被立法院叫過去.......沒犯法立法院有甚麼理由叫過去?
有犯法直接被告了也不用到立法院了(如散播假消息、妨礙名譽...等)*
單純做沒犯法的梗圖請問立法委員要以什麼理由叫過去?至少要查到相關金流吧?
立法院會期就這麼短,你以為真的這麼有空........
惡魔推銷員 wrote:
並沒有「沒犯法」就不會被叫過去,因為這法條沒有規定,要對方犯法了才可以叫過來。
我明白你的意思,理論上應該是查到非常可疑的金流之類的,才有可能叫人來問話,這我同意,但是畢竟法條沒有這種規定,法條看起來就是,院會覺得有關就行,就可以叫
惡魔推銷員 wrote:
國會改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