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京華城容積問題 非危樓為什麼可以用都市更新法條件獎勵容積?

京華城不符合違老!所以柯文哲交辦就是違法圖利重罪?
但是收到陳情叫底下去研究!都不行?
柯有命令一定要過嗎?之後是層層關卡要過不是一人說得算
我知道有都發局和都委會,好像都是共識決!
都發局似乎還幫忙量身訂做!但也是為了要合法!!
所以最終關鍵還是要有柯的貪汙收錢事證!
圖利根本就是看法官心證!!
高端不也是圖利嗎?官員還說圖利廠商天經地義!!
VincentLu1021
我陳情不知道市府給不給我20%容積?我不行,為什麼他可以?
可是瑞凡,該法並非獨危樓適用?退一步說,如果必需是危樓,這種鑑定報告做不出來嗎?說你危險你就危險,不是這樣嗎?挑毛病向來是最容易的。專業技師打報告,你敢說錯?
crazydiamondc wrote:
可是就好像大家說 法...(恕刪)


柯文哲第一任也拒絕京華城的申請呀!

問題在於,柯文哲第二任對京華城的態度為何改變?

我個人偏向「柯文哲好大喜功,打算在卸任前搞出一個比較大的政績」

而京華城自始至終都不放棄拿回679%容積率的目標。560%的商三管制容積確認了以後,都更獎勵的20%唯一可行的目標(560×1.2=672)。但是京華城不符合都更的資格,也不在都更規劃範圍。

所以柯文哲才會先射箭,再畫靶

先以20%容積獎勵上限為目標,然後配合京華城的企劃申請找法規來匹配

所以才會出現明面上是依照「都市計畫法」賦予的權力,但是實際的容積獎勵模式卻比照「都更獎勵」來辦理


從柯文哲指派彭振聲當PM的動作來看,都委會以及後續的公展和相關流程,都只是為了把「靶」畫好的舉動罷了...

過程中也有很多單位、議員、第一線承辦,甚至於連彭振聲都曾經提醒過有圖利的問題,但是柯文哲應該是下定決心了

所以才會出現「公務員不坐牢」的提醒,整個過程遊走在合法、非法間的模糊地帶,用介於地方自治權力去模糊解釋京華城不符合都更獎勵,卻拿到比照都更獎勵的容積率。

所以,監察院的報告才會提到,柯文哲不應該援引「都市計畫法」而是應該以「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才對。至此,其實很清楚,柯文哲在處理京華城的提案的模式就是想辦法找法條去提供20%容積獎勵

彭振聲也知道柯文哲的做法有極高的違法風險,所以公文上才會是「準用」而不是「適用」,意思很明顯,就是京華城的提案不符合都更獎勵規定,但是柯文哲「準用」的情況下,所以比照都更獎勵給予容積率獎勵20%

彭振聲也不是笨蛋,過程中也留下了自保的伏筆

圖利這件事,柯文哲大概很難脫身。因為一堆人跳出來證明當初有提醒柯文哲會有違法圖利的問題。彭振聲大概也不會放過用這點咬住柯文哲。

至於貪污....
那是另外一件事,就等檢調起訴書以後才能了解來龍去脈了
JasonQ
BIGHANCE 每個國家、每個城市有自己的規定,你這樣發言不就是覽趴比雞腿?
BIGHANCE
你說的很好所以台北市都發局有認定柯文哲給20%容積獎勵違法嗎? 你的覽趴是雞腿嗎? 請回答
JasonQ wrote:
柯文哲第一任也拒絕京...(恕刪)

如果真沒問題,彭副可蓋自己的章,但因怕有問題而蓋假老二的甲章,彭副也是在自保

關鍵字: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
bradia
不是台北市都發局的提案?有問題?
玩皮蛋
我意思是說京華城是引用南松山發展再生計畫,然後京華城表示是用都市計畫非都更,再來都市計畫沒有明確規範,所以引用都更條例內容修正
京華城容積有沒有問題,是要去行政法庭訴訟,不干北院跟北檢的事,北院跟北檢直接說京華城容積違法,那叫越俎代庖,撈過界
鐵牛CEO
沒事 用貪汙圖利硬上 簡單粗爆[偷笑]
玩皮蛋 wrote:
關鍵字:南松山地區發...(恕刪)


你在開玩笑?

京華城容積獎勵的決策時間


南松山發展計畫的決策時間
JasonQ
玩皮蛋 你既然拿南松山開發計畫來討論,不就證明既然要依照都市計畫法,必須是整體街廓的開發計畫。
JasonQ
玩皮蛋那麼,到底台北市的立場是配合京華城的需求而擬出南松山開發計畫? 還是京華城的申請是基於南松山開發計畫?
如果要以圖利罪收押 你要先判柯文哲有哪些程序違法

你那些程序違法都沒判出來 先以圖利罪收押 本末倒置


如果有查到金流就直接關到死 不用說

沒查到金流就是利用政治手段全面栽贓抹黑
鐵牛CEO
反正羈押兩個月 讓北檢慢慢找證據 [^++^]
crazydiamondc wrote:
現在很少有人討論這些所謂容積率到底怎麼算 怎麼拿到 為何可以拿到?
這影片有人講得蠻清楚的 可以瞭解看看

不過我現在唯一搞不懂的 就像外界質疑 到底為什麼京華城不是危樓可以使用都市更新法24條?
如果是違法 那蔣市府為什麼也確認是可以行的?

只想討論 歡迎藍綠白紅 不管你是哪個黨的 懂法條的來討論
如果要貼什麼亂七八糟的圖 亂扯造謠的省省吧~
希望懂的來討論我想了解這其中的問題
感謝01神人


問台北市都委會

那些同意的委員啊

bradia
那個都委會前主席林欽榮,跳出來說他反對,柯文哲都知道,事情越搞越亂。這些人真的靠不住[XD]
鐵牛CEO
反對的被申押了?[不知]
監察院認定原商場容積率為560%,109年申請改建商辦大樓容積率560%×(1+0.2+0.3)=840%,0.2是京華城增加22億元成本爭取都計的容積獎勵;0.3是另外花44億元購買其他土地的容積移轉。
北市府都發局審查准用都更獎勵辦法,召開都委會同意容積獎勵0.2,副市長甲章代行。
0.2容積獎勵於110.9.9都發局召開都委會同意(柯知,核公開展覽),110.11.1都計細部計畫公告;0.3容積移轉於111.3.17都發局召開都審會同意(柯不知,也無權核定),111.10.18核發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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