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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nm wrote:
蔣萬安領導的台北市政府,如果認為不需要輝達的投資
如果你能說服新光不要賺錢
那我想 台北市政府可以搞定這件事情
台北市政府有請公正第三方單位鑑價
新光現在這塊地 約花5e 開發
加上標案的價格 就是台北市政府希望購回的價格
而相信他也問過輝達 輝達想取得的價格應該也是差不多
但是這個價格 新光不要
現在的做法是
1. 台北市政府允許新光的抬價
那麼輝達就得用同等價格跟台北市政府重新標回bot 的使用權
但輝達 顯然不同意
假設台北市政府真的給了新光公平鑑價外的差價
輝達只要不參與換約,那等著台北市政府相關官員的就是"圖利"
中間的差價就是市政府圖利給新光的錢
(只要輝達用這樣的價格重新標入,台北市政府是沒有圖利的空間)
2. 台北市政府不允許新光的抬價
那新光 只要不肯換約,依據bot 的合約
台北市政府是無法在新光違約前
(違約狀況就是新光不能在期限內完成建築,或新光已經無法履行合約)
進行任何動作
這樣 輝達只能取得建築後的建物使用權
但是 輝達也不要這樣
所以 只要新光想賺多餘的錢(鑑價範圍以外的)
輝達 不願多付出這部分的錢
這個案子就不會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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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才是這個商業案件的主體
所以 關台北市政府甚麼事情?
台北市政府只能幫忙拉在一起 簽訂三方意向書
(MOU,意即台北市政府允許新光放棄合約,新光無需負擔賠償違約責任)
剩下都是商業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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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的問題在,土地閒置圈地2、3年就想白嫖100億的利益,這在法律說得通,但在情感、道德上講不過去。而且對當初給予方便,現還在打官司的柯P、民眾黨,都不是好消息。
北市府當然不能強迫,所以應該會另外找地,而如果破局對台灣、北市府都會損壞形象,我猜測後面新光也不會好過,大家一定會要求新光趕快砸錢動工開發土地,這對新光也會有財務壓力,至於新光的形象,應該已經爛到底,沒救了。
至於北市沒地就不蓋了嗎 ? 其他縣市的地點多的是,我新北市非常歡迎,但看起來同為科技業圈的張善政,憑著在GOOGLE的經歷,看起來似乎更有優勢,另一個就是否要給2028選總統的盧市長一個投資,而南部則完全沒人提,因為光淹水就足以嚇跑廠商,更何況基礎建設也很差,的確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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