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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這件事情發生在新加坡會怎麼判呢
你認為會判無罪什麼事情都沒有嗎?
所以現在是要變成每一種罪都來開一個免責或是免罪額度嗎?
這32元電鍋不就是因為通通認罪不反抗所以當然判得很快嗎
跟什麼重量沉重什麼關係
清潔員每天工作時收到的東西
到底哪些可以拿?那些不能拿?
難道清潔員的工作規則沒有講嗎?
如果清潔員的工作規則已經明白告知
什麼都不能拿
那不論這個東西多少價值,或是你存著什麼好心
你都不應該拿
法律應該是0跟1,才來講人情
現在變成0跟1就開始混入人情
由社會的感情跟輿論的風向來判斷這件事情該追究還是不該追究
這叫做法治國家嗎?
老實說個人覺得這個判例沒什麼問題
只是最好把垃圾物拿取規定更清楚一些
到底這些垃圾可不可以拿,怎麼認定可以拿
可不可以廢物利用
不然以後我要塞錢
是不是就一直丟49999這個紅包出去就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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