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秤壞掉了32元電鍋比390萬更沉重的國度

不如學柯P踩飛輪收300萬
國民黨全力動員反罷免大成功,不管花蓮民眾死活
dissolute
應該學阿燦被發現藏有現金678.5萬的兩個保冷袋也沒事
comming500 wrote:
已經是教授了,如此刻意隱瞞事實,攻擊法院的判決,誤導大眾,意欲何為?
你先貼出來大家自🈶判斷。不用寫幾個字就說別人有問題。
還有如果「所有」案件都是這種判法,相信大家都不會有意見的是吧?
Taiwan Nice
重點不在於電鍋是否送人吧!?應該是價值與判決的比例問題,為了一個廢棄物特地送鑑價(結果廢棄物值台幣32.多元)且半年結案,另一案390萬元賣官案花了六年還沒結案?
台灣人不是成天要學新加坡嚴刑峻罰

我比較好奇這件事情發生在新加坡會怎麼判呢

你認為會判無罪什麼事情都沒有嗎?

所以現在是要變成每一種罪都來開一個免責或是免罪額度嗎?

這32元電鍋不就是因為通通認罪不反抗所以當然判得很快嗎

跟什麼重量沉重什麼關係

清潔員每天工作時收到的東西

到底哪些可以拿?那些不能拿?

難道清潔員的工作規則沒有講嗎?

如果清潔員的工作規則已經明白告知

什麼都不能拿

那不論這個東西多少價值,或是你存著什麼好心

你都不應該拿

法律應該是0跟1,才來講人情

現在變成0跟1就開始混入人情

由社會的感情跟輿論的風向來判斷這件事情該追究還是不該追究

這叫做法治國家嗎?

老實說個人覺得這個判例沒什麼問題

只是最好把垃圾物拿取規定更清楚一些

到底這些垃圾可不可以拿,怎麼認定可以拿

可不可以廢物利用

不然以後我要塞錢

是不是就一直丟49999這個紅包出去就沒罪?
台灣的司法喔,得了綠圾癌三期,進安寧病房了啦。
同一個人嗎?
這種論點,就是,犯錯輕一點,應該比犯錯重一點慢一點被罰,
最好是輕罪除罪化,
開放清潔隊人員,可以自己用工作時間回收到的物品,
去做好人,反正,回收物又不值錢,.
是這樣嗎?
笑死 這麼大條的貪汙案 卻沒有新聞媒體 360天 放送
其他的監督政黨事都死人嗎? 還是自己的屁股也不乾淨怕被掀桌子?

果然某人說的沒錯 藍綠都垃圾 白橘都王八 紅的都畜生
要不是因為台灣人普遍善良,不然台灣早就........

成為世界第一了
一堆政客鄉民洗風向

光是評論這件32元電鍋貪汙案就已經不客觀了

有沒有想過,貪污是重罪
為什麼只會判3個月及緩刑?

法律程序很多眉眉角角
不是外部人光看結果就可以看圖說故事
han888
都是圖利自己,那詐騙怎麼不是重罪呢??[台灣No.1]
政府就是只會欺壓基層,高層億來億去都不會有事,基層幾十幾百就喊打喊殺。
講一個笑話給大家聽:公務單位請購經常要自己掏腰包先墊,等到有經費才能「拿回自己墊出去的錢」。結果,主計單位不給利息已經夠不要臉了,居然還說不能刷卡,因為刷卡有回饋、有點數,這樣有貪污、圖利的問題。踏馬的,你要我墊錢不給我利息還不准我刷卡,就算是刷卡國家有損失嗎?銀行有損失嗎?
對於基層就是精算、苛刻到這種程度;相反的,中油還可以主動要求廠商增加幾百億的工程款,這有天理嗎?
這個國家的司法早就被玩爛了

人民只能自求多福

多賺點錢少碰點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