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好3壞 wrote:
禮拜五大法官要開會
但不知道要開什麼會
很多人推測可能會宣布憲法訴訟法違憲
我看到的邏輯是這樣
大法官除了有判決違憲與否
大法官還有解釋法律的職權
憲法訴訟法只規定判決違憲的人數
但沒有解釋法律的人數
先解釋大法官可以不受約束先開會判定憲法訴訟法是否違憲
然後再宣布憲法訴訟法違憲
反正有一個自成邏輯的說法
問題回到你要誰來否定大法官的宣判
真正問題的核心是癱瘓大法官這不是辦法
會造成大家都可以違憲
解釋跟判決是兩回事
解釋..就只是解釋
判決應要照遊戲規則走
若違反規矩.程序,還需要有人來否定,那台灣真的是無藥可救了

這問題其實我還沒看到真正能說服我判違憲的解法,因爲解釋了之後,還是達不到判決人數,就變成有瑕疵在那邊繞解不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