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法官宣布憲法訴訟法違憲,大法官就復活了

禮拜五大法官就會開會
請問大法官要是復活
藍白要申請大法官釋憲行政院長不副署嗎
人數不足的大法官所召開的會議本身是違法的,這個會議裡所做的結論有效?
若大法官都不守法了,憑什麼叫人民要遵守他解釋後的法?
Wild Coyotes
拜持食糞綠蛆塔綠斑畜牲連自己發言邏輯都搞不清了,你還能有啥指望!!!
五號阿龍
不要懷疑大狗官的下限!狗急搶屎!狗看到主人北宋,立馬咬人討主人開心是正常好狗的行為!?
不是應該先將大法官人數補足到符合法規,再提憲訴法、財劃法、行政院長不副署……近期朝野所造成的爭議案申請釋憲,這樣大法官所做的釋憲結果就讓人無法挑出毛病。

正途的不走,專找漏洞鑽,
可悲的政黨,可憐的人民。
SteveJTY wrote:
人數不足的大法官所召...(恕刪)


憲法訴訟法本身就違憲那當然是無效
誰能判定是不是違憲
就只有大法官
kevinhuang1911
自打臉還真響[笑]
dgame
他不知道組織法 非憲法層次,是立院職權;話說 一堆綠的,怎麼法律常識都那麼爛
2好3壞 wrote:
憲法訴訟法本身就違憲那當然是無效
誰能判定是不是違憲
就只有大法官

我昨天就是在問這問題,但似乎沒人回答

問題是,你要判違憲,也要大法官人數足夠,這應該沒問題吧?

那現在大法官人數不夠,要如何在合法的狀況下判憲法訴訟法違憲?
路跑一哥 wrote:
我昨天就是在問這問題...(恕刪)


禮拜五大法官要開會
但不知道要開什麼會
很多人推測可能會宣布憲法訴訟法違憲
我看到的邏輯是這樣
大法官除了有判決違憲與否
大法官還有解釋法律的職權
憲法訴訟法只規定判決違憲的人數
但沒有解釋法律的人數
先解釋大法官可以不受約束先開會判定憲法訴訟法是否違憲
然後再宣布憲法訴訟法違憲
反正有一個自成邏輯的說法
問題回到你要誰來否定大法官的宣判
真正問題的核心是癱瘓大法官這不是辦法
會造成大家都可以違憲
dgame
那不協商 不提名的賴總統 是不是在癱瘓大法官?
對啦對啦!

反正民進黨說什麼都對!

可以了吧?開心了吧?

解釋自己可以不受約束?

怎麼不解釋自己可以直接登基比較快?


2好3壞 wrote:
路跑一哥 w...(恕刪)
tzechiny wrote:
對啦對啦!反正民進黨...(恕刪)


藍白一開始就不應該用憲法訴訟法去卡大法官
癱瘓大法官對誰有好處
立法院不會被判違憲
同樣行政院也不會被判違憲阿
大家都來違憲
tzechiny wrote:
對啦對啦!反正民進黨...(恕刪)


重點在大法官本來就有解釋法律職權
這是解釋不是跟你請示對不對
當法律要限制大法官
而這樣的法律效力有沒有違憲需要大法官認定
大法官說你可以限定大法官才可以
大法官說你違憲就是無效
dgame
你根本不懂大法官會議的結論,違憲與否是合議制產生的結果,現在就沒辦法裁決,怎麼產生出來結論?
剛剛看到比較完整的說法
四名大法官表態認為憲法訴訟法違憲
三名大法官表態要10人才能開會


udn 要聞 綜合
朝野僵局…大法官缺額與評議門檻成關鍵 憲法法庭困境一次看
2025-12-16 21:43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後,立法院兩度否決總統賴清德所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選,目前大法官只有8名。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潘俊宏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呼籲恢復憲法法庭運作以化解爭議聲浪再起。但憲法法庭受限大法官缺額、新版憲訴法評議人數門檻,迄今已超過1年無法針對釋憲案做出判決。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立院三讀通過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高雄市長陳其邁、屏東縣長周春米今天均表示,應讓憲法法庭運作,化解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也說,只要憲法法庭運作,就沒有所謂僵局。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類型與重要性
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換言之,大法官基於憲法賦權,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各類憲法訴訟案件,承負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維護國家憲政秩序的重要功能。


●憲法法庭組成與大法官現況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此外,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前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總計7名大法官因任期關係,於113年10月31日卸任。

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後,立法院兩度否決總統賴清德所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選,目前大法官只有8名,包括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


●憲法訴訟法修正 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最少須9人
民國113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提案修正的憲訴法,增訂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此外,增訂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除另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同意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之評決門檻規定。


●憲訴法修正後 迄無釋憲判決陷困境
司法院曾說明,本次修正將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未及補足缺額時,恐因人數不足無法評議並作成裁判。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受限於人數門檻、缺額無法補足,憲法法庭這1年來多只能先就聲請案件進行程序審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裁定。包括今年5月間曾為了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針對憲訴法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案召開說明會,評議後,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

根據憲法法庭統計,現任8名大法官自去年11月1日起至今年11月底,共結案1788件,其中1761件為裁定不受理,平均每月約147件不受理,其餘案件則因程序不符或聲請不合法等結案。

外界關注的釋憲案,依法受理後、判決前,應有辯論程序,但目前憲法法庭未實質召開辯論庭,即無法做出判決,至今已超過1年沒有判決,最近一件已是修法前113年10月28日宣判的113年憲判字第11號擬制遺產課稅案。

根據了解,憲法法庭收受聲請案類型中,約9成為「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釋憲)案件」,1成為「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以及零星「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憲法法庭19日評議 法界研判非釋憲案件
司法院12月15日公告的行事曆顯示12月19日憲法法庭將確認裁判文本評議,一度引發外界解讀憲法法庭復活。

但據了解,19日討論的極可能是「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因其並未在先前的憲法訴訟法修法範圍,評決門檻未改變,即「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評議大法官過半數同意」,仍可做出判決。

針對外傳憲法法庭即將大復活,將對憲法訴訟法做出違憲與否判決,且預計19日下午公布;法界人士分析,大法官目前只有8人,不符「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要件。

法界人士說,即使依舊制,「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依目前表態大法官不應受牴觸憲法的憲訴法規定拘束的大法官人數僅有4人,仍難達舊制門檻,無法做出判決。


●化解釋憲僵局 大法官內部意見不一
大法官內部對於如何化解憲法法庭僵局看法不同,大法官陳忠五在日勝生要求憲法法庭審查憲訴法新制等案的不受理裁定中提出協同意見書,審判長(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加入,引發外界關注。

協同意見書指出,若憲訴法規定有所缺漏或違憲疑義,其適用反將導致審理程序違反憲法意旨,則大法官基於對憲法的忠誠義務與守護憲法職責,自不應受牴觸憲法的憲訴法規定拘束。

大法官呂太郎也透過一件不受理裁定,以不同意見書發表意見。他認為,若憲訴法的規定已導致大法官行使職權被封鎖或阻礙者,大法官即不應受其拘束。若其內容有所不足,無法貫徹大法官解釋憲法的職權者,大法官自應予以補充,使憲法意旨得以貫徹。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則發布聲明,表示大法官行使職權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評議屬違法;大法官不應參與違法評議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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