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京華城容積問題 非危樓為什麼可以用都市更新法條件獎勵容積?

JasonQ wrote:
別忘了

其他屆的都委會委員明白反對給予京華城都更容積獎勵


所以我不懂的是 為什麼 同樣都委會 你說一開始反對 後面為什又同意? 為什蔣市府的也同意?
Kapa wrote:
你都點出問題了,當年郝市府就是交給都委會去做,當時都委會的會議就是否決給京華城放寬,都委會共識決後再給市長,郝龍斌做為市長蓋章,但這並非他個人的決斷,之後不就是因為監察院提出糾正才有後續嗎?換成柯市府上來後,同樣是委由都委會決議該項目,時空背景與內容都變化甚多,都委會討論後決定通過給京華城獎勵容積,這時柯的準用卻變成最高指示?

一個沒有工程專業的市長很難推翻都委會的決議,想也知道柯的準用不會影響都委會的共識決議,有個前題除非柯能證明都委會裡有人收威京的錢,他的反對才有效力不是嗎?不然他就得尊重都委會決議,蓋市長章,因為是跑公文的必要標準流程,很多網友說柯在台智光案就敢提出反對,為何到京華城就縮起來甸甸同意?個人以為一是兩個案子的專業程度不同,二是柯早已經知道陳重文受賄。


你點出我的疑問

你看 郝市府的都委會 決定不放寬 所以郝龍斌用印
柯文哲的都委會 決定放寬 所以柯文哲用印
蔣市府的都委會 認同放寬 所以蔣市府用印

所以我的問題還是~~你看這幾個市長都是依照都委會的決策做決定 為什麼 郝市府就是對的 柯市府又是錯的 蔣市府又是對的?

問題不是在市長 是都委會吧?

以前阿扁同意讓威京購買轉移容積 算不算圖利?誰確定這是否合法 是都委會 還是阿扁?
tjptw
連購買容移是否合法都問出來,顯見你對相關法規認知甚淺
crazydiamondc
我承認是淺阿~ 所以才開樓聽各位意見~
crazydiamondc wrote:
郝龍斌 自己本來就搞...(恕刪)


郝龍斌沒有坑殺京華城

京華城當初的建案雖然捐出了30%容積率,卻拿到保證樓地板面積

京華城當初拿到的的都市計畫核定書就是
1. 560%×70% = 392%
2. 給予一次性的樓地板面積保障

所以,不是郝龍斌損害京華城權益,而是當年京華城拿的工轉商的但書就是容積率成為392%

郝龍斌只是守住當初的決策

後來監察委員的報告否決了其他監委的結論,才會改採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商三560%容積率

京華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結果敗訴,沒有拿回當初的樓地板保證面積。

「有關京華城捐地30%部分,依80年公告都市計畫案規定,該址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應捐地30%作為公園、廣場,並登記市府所有,以回饋社會大眾。至繳交2.2億元一事,依判決書所載,係京華城基於自身同意之行為,非市府課予京華城捐贈之義務。

至於容積率部分,依80年都市計畫載記:「…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560%),但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共120,284.39平方公尺)」」

都發局新聞稿
yaerse wrote:
審查報告書看了沒有啊...(恕刪)


建管處的新聞稿都貼出來了

你沒看到建管處的澄清?

甚至於107年到現在,至今堅持綠建築標章可以在台北市新建案申請容積獎勵的網友,到現在還拿不出資料證明自己的說法為真.....
crazydiamondc wrote:
所以我不懂的是 為什...(恕刪)


認真解釋給你聽

1. 京華城不具備都更、危老的重建資格,所以不能領用相關條例給予的容積獎勵

2. 柯文哲第二任的都委會委員也沒有駁回這一點事實

所以自始至終都沒有同意京華城「適用」都更獎勵資格

所以出現了「準用」的名詞

因為都委會只有建議權,提出了準用是建議北市府「準用」都更容積獎勵規定

但是核定書決策權在市府,不在都委會
JasonQ wrote:
建管處的新聞稿都貼出...(恕刪)


關於綠建築,法規這樣寫:

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依下列等級給予獎勵容積:
一、鑽石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十。
二、黃金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八。
三、銀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六。
四、銅級:基準容積百分之四。
五、合格級:基準容積百分之二。
前項各款獎勵容積不得累計申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D0070027&FLNO=18&ty=L
crazydiamondc
京華城好像是去拚 鑽石級 這百分之十並不是無償取得 也是要花很多錢的~
yaerse wrote:
關於綠建築,法規這樣...(恕刪)




怎麼不先確定一下你所執著的法規適用對象?
yaerse
這點倒是要感恩您的提醒,我沒注意到是都更法規
JasonQ
yaerse 其實我前面就一直解釋這些規定是都更法規,京華城一直以來都不是相關規定的適用對象
JasonQ wrote:
京華城屢次送件就是在爭取拿到都更獎勵的容積率額度


人家明明109年才開始申請容積獎勵

107年才搞定560%問題
JasonQ wrote:
不對

就現實面來說,這20%容積獎勵對業者帶來的利益有沒有超過他們為了爭取這些容積獎勵付出的代價?

你覺得呢?

其次,
柯文哲任內新創了這些容積獎勵項目,卻要求「準用」都更獎勵

那麼,這些獎勵項目是新規範還是舊規範

最後,
有沒有其他非都更、危老重建的私人新建案拿到某網友宣稱的綠建築容積獎勵?


說的好

以後照這標準辦案

肯定沒問題

不過你少說了功德容積

這樣新竹兒童醫院

就說不過去了

JasonQ wrote:
認真解釋給你聽1. ...(恕刪)


某日傳來對岸將於明日準備攻台
傳聞將用飛彈大規模轟炸台灣本島
島內眾人聲浪表示應該先發飛彈,以減輕國人傷亡

國防部馬上集結眾多軍事將領開會討論
經專家分析後立即與總統簡報
判定對岸對台發射飛彈的可能性極低
不建議台灣先發制人,視實際狀況再決定。

請問身為總統下列作法何者為正確?

1. 聽從國防部的建議,基於軍事專業
2. 我身為總統,管你國防部建議
我就想無差別式發射飛彈幹死中國人
3.我什麼都不知道,請幫我準備去美國的飛機
Wii.Wii
賴總統是美國阿公,第三選項是刻意的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