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夫駁戰技勒斃賊法官:陸戰隊只割草?


Kanyil wrote:
第一,勒脖子这招不是柔道独有,小孩打打闹闹,醉汉家暴都会看到,不代表他们都是练家子。

第二,如果真是柔道的绞技,不会勒这么久还没用。有尝试过的都知道,领口一抓上手腕一翻眼睛马上就开始黑了,几秒内就会失去意识。真的十分钟不放手可以死好几次了



哈哈哈對的
最好是說趕快叫老婆離開及報警這些人.在那種情況當下在好是能讓你有時間反應.歹徒最好會乖乖讓你報警.

有種做壞事.還能這麼囂張.案例一開.小偷已經贏了.壞人已經贏了.善良老百姓輸了.


MUS wrote:
其實他知道對方快死了該鬆手, 但是因為沒有上銬所以不鬆手...(恕刪)




我的意思是在於,他不懂武術,所以不知道是否可鬆手,何時可鬆手

他想要放手但是不敢因為沒上銬

可見他不理解敵人被制伏的情況

除了體型、氣力差距的可能性,也剛好可能是誤打誤撞才壓制到的

因此不敢輕易換位置及壓制的抓法,而一直使用同一個姿勢


簡單就是說他不具備徒手搏擊的任何訓練及判斷力


亞利安星人 wrote:
只要對方還能回一口氣就不能放....
有被警察搜過身上銬的都能掏刀自殺,
誰知道竊賊會不會回過氣後忽然掏出甚麼東西捅人?
日本武術對此有所謂的"殘心"的說法:
決定出招後,心身不猶豫。就算對手好像完全喪失了戰鬥力,也有可能是所謂的擬態,一旦大意的話,反而會被利用這個空隙而被反擊也是也有可能的。為了提防此類情況,通向完全勝利的是要保有殘心。
.........(恕刪)



的確有學過空手道劍道或柔道的,這個觀念很重要

也因此每次擊倒要再補一拳,或是把劍和面對著敵手

但是這個時代的法律不管在哪一個國家,對於會武術的並不會特別保護

反而會更嚴格,如果面對是一個完全不會武術的很好解決

但如果對手實力相當,這時候要如何恰如其分的制服讓對手失去戰鬥力又不會死亡,就很困難

不小心打死或打殘了還更慘

不管如何,遇上這種事就是倒楣就對了
我覺得現在的法官跟樓主都是處在事後諸葛
也就是已經發生之後才回來檢視整件事情

"除了這麼做還有其他的選擇"

這些都屬事後

當下危急的狀況,不是自己經歷不會知道

建議樓主可以請朋友幫忙試驗
把你家鑰匙給朋友一份請他蒙面埋伏在你家
你回家之後他突然朝向你攻擊看看

難道每個人都要假想,我每天回家打開門都會有人攻擊?
然後腦袋裡還要先想多個預備方案?

回家也那麼不安全嗎?










clozapine wrote:
應該這樣子說學過武...(恕刪)

你全部的言論都是繞著有可能的假說,
一昧引申判決書和FB並加上自己的想像,
何不說說要自己的目的是什麼?
生死一瞬間,竊賊是因為有案底推測的,萬一是連續殺人犯或是強姦犯呢?而且還好是老公開門,萬一老婆開門,會不會嚇到流產
舒服嗎?又不是在按摩.
怎樣處置,事後都可隨便說,
然當下是很可怕的,弄不好就是一屍兩命了.

這件事來到極致
不是某人從今年開始年年掃墳,
就是某人不到幾年出來逛大街.

唉,人活著就好,

housan wrote:
很多鄉民看到小偷對...(恕刪)


會嗎?

有殺嗎?
MUS wrote:
屋主實際上是以單手...(恕刪)


會嗎?

都已經壓制住了如果不放鬆雙手怎麼推?

都已經壓制住了要怎麼用武器?

如果心臟不夠強經的起坐在身上一段時間或手斷或脫臼?
再說跨坐對方身上+反折手壓制在地
當屋主的就一定要會的嗎?

戴口罩就遮大半了怎麼看的準?
如果說自白有沒有
那對方都在動的對嗎

clozapine wrote:
小偷發現屋主回家後,
就把自已反鎖躲在廁所內,
所以對屋主並沒有造成立即性的危險。
但屋主自持練過武,
就打開廁所跟小偷對恃,
雙方才會產生扭打,
進一步誤殺小偷。


可是~
何柏翰欲進入屋內浴室時,
發覺張俊卿躲藏於浴室門板後方,
張俊卿隨即揮拳攻擊何柏翰並欲衝出浴室,
何柏翰旋出於防衛意思與之發生扭打

判決書寫的和你說的可不同歐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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