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是憲法基本民權老百姓本來就有權提出罷免只是沒保證罷免一定成功的人民合法的執行參政權是要和什麼解?提了一個正當性不足的罷免案市府官司一直贏時就該給自己找台階下做到監督市政的基本要求即可頭洗下去不知道審時度勢不想收手變成鐵板釘釘火辣辣的打臉求饒就求饒,和解?哪天兩岸打起來,運氣不好真打到家門口誰跟你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