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1.8萬元罰單 透天厝被法拍賤賣 祖先留下來的房子「被政府這個強盜搶走」、「逼我帶全家人去死!」

公股銀行錯誤行為導致幾億、幾十億的呆帳虧損, 政府也是面無表情地照單全收, 不過區區1萬八, 何苦逼債成這樣, 嚇到吃手手, 肯繳錢就好了, 把這幾年產生的欠賬利息、以及催帳人事成本、拍賣衍生的損失都算一算、清一清, 還給他們一個棲身的家吧!
asiacat wrote:
公股銀行錯誤行為導致...(恕刪)

可能台灣價值不夠吧?
pepetai wrote:
可能台灣價值不夠吧?(恕刪)</bloc

噗哧.這句話真的..蠻酸的.我笑了!!
還是要再酸一下海角八億.建國基金!!
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法葉!!啦一啦!
這次那個什麼世嘻董事長就任.祝賀蘭花
勘比蘭花博覽會.真的觀感不佳啦!!!!!
我是台灣人
kantinger wrote:
為了一萬八把那樣多人...(恕刪)

執行的順序是從
1、存款
2、車輛
3、不動產
這三樣開始扣押;要是扣得到其他財產,執行署是不會去動人民的房子。
不幸的是,政府帳面上沒有除了房子以外的紀錄,當然只能從房屋開始拍賣。
以房子最後拍賣價來算
這位老兄其實不是繳1萬8罰款而已
其實是繳了100多萬
這點政府沒有考慮進去
1萬8只是行政罰
不需追殺到這種程度
強拍雖合法但不合理
dohan8850 wrote:
以房子最後拍賣價來算
這位老兄其實不是繳1萬8罰款而已
其實是繳了100多萬
這點政府沒有考慮進去
1萬8只是行政罰
不需追殺到這種程度
強拍雖合法但不合理(恕刪)

當政府用盡各種方式你都不繳罰單
只剩法拍房子可以解決
不這樣做,難道就這樣罰單可以不用繳了。

那被罰不想繳的都來這樣搞就好了
jst1006 wrote:
當政府用盡各種方式你(恕刪)


如果先拍電視不行?
欠繳1.8萬透天厝遭法拍 檢察官嘆:無能比貪污更可怕
2020/04/17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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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陳姓男子因積欠1.8萬元交通罰鍰,導致名下市價約250萬的3層樓透天厝被查封,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以135萬元法拍出去,對此曾擔任執行署台南、桃園、台中行政執行處長的檢察官邱雲昌,認為執行同仁須加強法學素養、執行方法,以免類似案件再發生,並強調:「無能比貪污更可怕」。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執行署人員曾找鎖匠進入陳男家中,了解屋內結構與財產,即可發現屋內有動產電視機、冰箱、冷氣及家具等,已經超過2萬元,高於執行標的1萬8千元,但卻捨棄動產查封而改為不動產查封,顯然已構成違法超額查封。

ID-2501650

▲男未繳1.8萬元罰鍰,導致市值250萬元房產被法拍。(圖/翻攝畫面)

據《聯合報》報導,台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邱雲昌,過去曾在部務會議針對「如何建構一支優秀的行政執行團隊」做專題報導,強調「無能比貪污更可怕」,無能就是欠缺專業能力,若行政執行法令素養不足,欠缺執行技巧、方法,則缺失會一再出現,而這些缺失,不是應執行的未予執行,就是不應執行卻橫加執行。

邱雲昌說,應執行而未執行,對政府而言就是減少財稅收入,此與貪污無異;而不應執行卻予執行,就人民而言是政府強取其財物,與盜匪有何差別?不得不慎。

邱雲昌指出,行政執行處於2001年成立時,當時行政執行官、執行書記官及執行員,均未經完整訓練即倉促組成,以致執行公權力,法學素養、執行方法等普遍不足,相關人員應持續不斷地予以訓練、教育,各種制度也應與時俱進,因地制宜隨時作適度調整、修正,也須悉心留意該流程、制度之利弊得失,打造成一支優秀行政執行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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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牛CEO wrote:
KMT還是比較好欠錢...(恕刪)

這個也可以扯…
tourcura wrote:
據《聯合報》報導,台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邱雲昌,過去曾在部務會議針對「如何建構一支優秀的行政執行團隊」做專題報導,強調「無能比貪污更可怕」,無能就是欠缺專業能力,若行政執行法令素養不足,欠缺執行技巧、方法,則缺失會一再出現,而這些缺失,不是應執行的未予執行,就是不應執行卻橫加執行。(恕刪)

檢察官怎麼沒說這案件應執行還是不應執行

kantinger wrote:
如果先拍電視不行?(恕刪)

當然可以
我朋友出車禍,法院判計程車司機賠我朋友五萬
對方死皮賴臉不賠
脫產拍賣家裡物品,拍完連一萬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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