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911 wrote:
他們相信「絕大多數教授的報帳事情,均是交給助理處理。有這麼多助理便宜行事,以品項不合之發票從事報帳,背後恐怕也有制度上可檢討之處」。
有 Guts 就依法行政. 既然教授們都說 "均是交給助理處理", 如今有違法的事實.
有犯行, 有犯意,
那就把 "助理們" 都抓去判刑, 抓去關啊.
"有這麼多助理便宜行事", 一定都是制度的錯, 讓助理們 "以品項不合之發票從事報帳"
教授們平日教學, 審計畫, 顧案子, 都這麼忙了, 怎麼可能一張張發票都有看過.
都是這些不懂事的助理們搞出來的, 絕對不是教授們的問題.
其實,小助理能幹甚麼?做這些事情助理有可能不跟教授報告嗎?如果沒有教授允許,老早就被炒魷魚了!既然這些助理害的這些教授們犯法,請問又有多少教授開除助理、甚至對助理提告的?沒有麻!
教授自己犯罪就應該勇敢承擔,不應該把錯推到別人身上。
u82232016 wrote:
制度有時候就是很無奈...(恕刪)
有時候我不覺得是制度的錯,教授之所以可以有比較高的待遇,難道不是制度給的?
當自己領錢、佔便宜的時候(比方說18%)就不會說是制度的錯,一旦出問題就走漏洞,被抓包就說是制度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