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辦500教授 假發票領公款日前僅先就台大、政大、台師大共22名教授,進行首波搜索約談,除查扣疑用公款購買的COACH包、50吋液晶電視、SOGO禮券,還對其中5名犯嫌較重大的教授諭令交保,近期將針對涉貪金額較高的學者偵辦。這些人說他們在甄試入學時大公無私,毫無私心,不受關說影響你相信嗎???
Andy 996 wrote:當台灣讓人尊敬的教授也淪陷後台灣真是個笑貪不笑娼的貪婪島(恕刪) 比較會唸書,不代表道德感會比較高有親戚在相關領域工作你就會知道這些教授報銷項目真的已經達匪夷所思的地步了我記得之前教授們還出來喊冤說,是因為國科會對報銷項目管太多所以,必須用假報銷,來填補不能報銷的部分但是,實際上國科會對報銷的經費,是授權給各學校來做核銷只要學校認為可以,都會准予報銷標準是低到不能再低,幾乎只要有收據發票,都能報銷所以這些教授的藉口…大家可以思考看看合不合理而且,這種假報銷也已經是常態了反正是國家的錢,能A就A我不A,也會被人家A走上下交相A這就是實況
dunhilldun5168 wrote:比較會唸書,不代表道...(恕刪) 其實只要讀過研究所的都知道 這已經是個公開秘密了被爆出來只能說倒楣最一開始成大教授就是被自己研究生舉發(研究生畢不了業開大絕)國科會給的金額分三部分設備 ,雜項(雜物 + 差旅)和人事設備這部分比較不能巧立名目(因為會被納入學校財產)雜項就可以因為不會有人去查也不會被納入學校財產所以花樣比較多 ...以買電腦(電腦被歸類在設備費)而言 .. 發票不能開"電腦" 或 "電腦元件等"因此就是以電腦耗材 或 影印紙這品茗分很多張發票且日期不能連續來做核銷其他買東西拿的收據項目都是"影印"和"資料引索" ..."影印"和"資料引索" 這要附證明文件 就隨便印一本論文的封面和頁碼 核銷時備查用報雜項費用只要能將品名變更與研究有關 你想買甚麼就可以買人事費 教授當初會提出人事 除了他自己外還會聘其他人有的教授會請旗下的研究生掛名領這筆錢 學生拿到這筆錢可從中抽成(抽成由教授決定) 剩下再拿給教授 至於給教授錢去哪就不得而知最後要結案是 這除了要趕結案報告外 還要想辦法把錢用完 錢沒用完就會受到國科會的處罰(一年不能申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