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地搥椅 王昊姑姑:司法已死

以前學校教 "請" "謝謝" "對不起"
這麼好用
還好法官沒說他有禮貌再減十年
個人認為槍斃這種人絕對不適合!我贊成讓他活下去,

但要用同樣的虐待對付這些人,另外增加桶棍,灌水,電擊,浸水,

對了!就由那些法官的小孩來執行吧!反正尚未泯滅人性嘛!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TheNewIpad wrote:
高院認為,劉金龍、周建輝對待被害人手段凶殘,對被害人家屬而言,為無法承受之痛,天人永隔之傷痛無從彌補;但考量劉金龍已向王薇君道歉,在得知王昊被周建輝餵食海洛因,發現有中毒現象,就在電話中指示送醫急救,足見良心尚未泯滅,難認劉金龍所犯之罪,有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故將一審死刑撤銷,將劉依強暴施用一、二級毒品等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卅年。..(恕刪)


法官直接抓去槍斃吧!
包庇壞人就是壞人。
把這四位交給我虐待個21天, 他們假如沒有死,我就相信法官說的: 兇嫌無致人於死的意圖
主要是行政體系怠惰 沒死之前 有人關心過媽

還有很多快上電視的 麻煩 社會局多關注
如果發生在你們身上

不只是這件事
有可能是家人招受傷害 死亡等

面對恐龍判決
你們會去幹掉法官嗎?

kaots wrote:
有.....可以請熾...(恕刪)


我以為應該找奇樂出來主持正義
全世界最大的叫指鹿為馬
台灣法官剛好就有這種權力.... 沒人影響的了他

TheNewIpad wrote:
毒蟲劉金龍等四人灌毒...(恕刪)


這比一搶斃命或一刀刺死還慘忍,
法官竟然認為凌虐傷害過失致死是良心未泯??
這不是告訴別人以後把人凌虐致死會拚的比一搶斃命輕判的機會大...
台灣司法真的是~~~

TheNewIpad wrote:
毒蟲劉金龍等四人灌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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