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轉告洪仲丘家人這凌虐案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

一小時要把那整套作完 我以前當兵有操過 但時間點是在冬季清晨


而禁閉室是按表操課沒錯

但像這次在溫度32度以上 出大太陽的地點操這種體能課 腦袋正常的主官都不會這樣做

紅色警戒情況 通常就算死腦筋要操課 也會在有上方有遮蔽物的空間做體能

我還有看過在冷氣房做體能訓練的(我們禁閉室旁邊是會客中心 如果氣溫太高、出太陽直接拉過去操課)


當兵我跟另位同袍擔任參一 連長想做精實形象給長官看 所以兵不聽話 關了再說 曾關到禁閉室滿員

而我軍旅生涯送過上百份禁閉室的文件 最快的一份也需時三天(親自送各單位)

正常的情況 呈上去也至少兩~三個禮拜 (端看上面肯不肯蓋章、送公文的認不認真辦公)



這次的事件不正常 我看還有得追查.....

piwu0531 wrote:
基本上會送去禁閉室的...(恕刪)

誰說單位不同互不認識就部會惡整
我就遇過我去外面單位實習
狗屎隊長還和那個單位的所長講我的壞話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不是針對你 我想這是無恥媒體鼓動民粹的例子
我們從小到大知道的禁閉室就是長這樣的 不然進去吹冷氣納涼嗎 那誰要出操 過世了是悲劇 可是違紀問題在先 訓練不確實導致出事在後 我自己當兵時"每天"體能是這的兩倍不也在過
媒體要搞事也要有個限度檢討現行規章制度就罷了 弄的全軍不磕頭認錯不可是怎樣


別說了
現在死者為大
很多人是聽不進去的

唉,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節哀
本人看到這新聞,也是搖頭。

本人當過兵,也是搖頭。

軍紀,為首要,但士官、軍官自己要先嚴遵,士兵才能下效。上樑不正,下樑當然歪。

看看孫武練女兵的故事怎樣對陣前操練的帶頭士官和軍官:

孫武從齊國到吳國,向吳王闔閭獻《兵法》十三篇,吳王稱善,並想觀看實際的應用。於是,從宮中挑選宮女分作兩隊,以吳王的兩名寵妃為隊長,進行操練。孫武講明紀律,擊鼓演習,眾宮女嘩笑不止。三令五申,宮女依然不守約束,孫武說:「軍令不明,是將領的責任,軍令申明之後,依然嘩亂,就是軍士的罪責。」命令將兩隊長斬首。吳王見將斬自己的寵妃,連忙派人勸阻。孫武「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遂斬兩寵妃,然後操練,全軍肅然整齊。孫武請吳王觀看,說這支軍隊可以赴湯蹈火,吳王不悅,讓孫武「罷兵休舍」,孫武說:「王徒好其言,而不用其實。」吳王醒悟,重用孫武,吳國軍事力量日強。


古人帶兵,都知道紀律嚴明的道理:

孫武說:「軍令不明,是將領的責任,軍令申明之後,依然嘩亂,就是軍士的罪責。」

不去追究整個體系的陋習嚴辦,卻去操死人,有用嗎??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不是針對你 我想這是...(恕刪)

大大您說的我懂
我也認為台灣媒體除了民粹外爛也爛到根了
但這件事最大的問題是在於
一堆軍士官帶照相手機卻沒人受罰或是只受到很輕的處罰
但一個屆退的志願役士官卻因為得罪了妄自尊大的士官長
被用相同的理由不循正常程序又用送飲料走後門的方式
要求醫務室配合要求考評會全票通過送禁閉
最終一個優秀開朗人生即將開展的年輕人被活活的玩到死
犯錯是事實但用此錯誤來當成報私怨的方式並跳過正常程序
才是這案子引起這麼大風波的原因
罪與刑應成比例罪與刑應相等不就是刑罰的原則嗎
況且在刑罰的實質問題前
程序的合法也就是程序正義不是應該在先且被要求的嗎
一個敗類士官長因自己的喜好與恩怨玩死了一個人
與禁閉室本來就有那些體能項目是二回事
如果大家都帶手機沒有人被罰或是只是禁假或其他輕微的處分
換到是大大您卻因此被官禁閉被活活玩到死
你心服嗎你的家人吞的下這種冤屈嗎
無意筆戰只希望真的有認識洪家的人
做做好事告知他們國家賠償的權力
有版友說這是國家賠花的是納稅人大家的錢
或許只對了一半因為國家對這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殺人者
是有求償的權力的所以如果能分想能告知洪家感激不盡
國軍本來就問題很多,裡面很黑的,都濫用權力,不過體能來講,以前當兵都比她們寫的還操,而且還有搬了一整天的東西,然後還要操他們上述的體能,還要拉單槓哩,這個應該是民事賠償好,不要濫用國家資源.

piwu0531 wrote:
伏地起身80下 跑步3000公尺 開合跳100次 仰臥起坐80下是很難嗎 ?


不難!當年我當兵100下伏地挺身只是基數,開合跳基本1000下以上,3000公尺10分半
但是我還是不相信這其中沒問題
你以為只有操體能那麼簡單嗎?
要玩的東西可多了...群毆,菸燙,強燈照射(不讓你睡覺),電擊...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不是針對你 我想這是無恥媒體鼓動民粹的例子
我們從小到大知道的禁閉室就是長這樣的 不然進去吹冷氣納涼嗎 那誰要出操 過世了是悲劇 可是違紀問題在先 訓練不確實導致出事在後 我自己當兵時"每天"體能是這的兩倍不也在過
媒體要搞事也要有個限度檢討現行規章制度就罷了 弄的全軍不磕頭認錯不可是怎樣


我建議你可以去查查 這男的出身背景
他的體力差 那目前國軍合格率大概不到50%

你知道一個普通常人要熱衰竭 是非常困難的嗎?
個人只有騎單車 只能以單車舉例
時間:盛夏8月
路程:台中到基隆 260多公里 台一線
騎乘時間: 均速20 近乎沒休息 總時間約14小時
路程幾乎沒任何遮蔽物 正午不休息 只喝水 少進食
這樣的路程 個人騎過數次很多人也都也差不多的狀況下達成
沒聽過有死人的 參與過的人有大學生 30 40歲的上班族
在烈日下連曬數十小時未休息 只要有喝水普通人都扛的下來

那位役男
家中務農 體育生 籃球隊隊長
在室內

要把這種人操到熱衰竭死亡 還在如此短的時間內
除了不給他喝水以及過量的體能訓練
怎樣才能辦到?

個人不是什麼極限運動家
但我可以去確定 一個正值20出頭體力最強的青年
要被操到熱衰竭 體溫高到44度
這講難聽點根本就是要凌虐人致死

民粹?
你去翻幾位無良記者拍的照片 把那位死者死前在醫院的照片翻出來
我相信你會有不同的見解
役男死亡當天 PTT再新聞尚未報導前就有消息出來
當初只覺得這男的就算好了也不用當兵了 44度 腦子也壞了
看到他到院死前照片後 就改觀了
人要變成那種狀態 明顯就是要至人於死地
piwu0531 wrote:
這真是笑話 ~

台灣七八月份除了颱風來以外, 哪天溫度不是超過33度的 ?
如果連這樣都不能做體能訓練, 那國軍乾脆收起來大家天天吹冷氣就好啦 ~
另外, 伏地起身80下 跑步3000公尺 開合跳100次 仰臥起坐80下是很難嗎 ?
如果這樣叫虐兵, 那國軍一半以上單位主官都要撤職查辦啦 ~~
現在記者怎麼愈來愈沒水準咧 ? 唉.....


記者確實沒什麼水準 把人死前照片都放上來 也沒專業知識
但國防部絕對不敢公開當天的室內操練錄影帶
只有這等程度要把該位役男搞死 是不可能的
國防部一直表示那位役男體力不好
說真的 以他的背景 他的體力算差 那有多少人體力算好的?
家中務農 體育生 籃球隊隊長

原來對這則新聞沒什麼感覺
但翻完該役男同袍在PTT上的文章
與一些新聞的消息與照片

我只覺得那位役男死前完全是被凌虐致死的

有幾位中暑可以到皮膚滲血的?
看到照片整個火都上來了

按照軍法凌虐致死事7年起跳
最好就都按照軍法判

adison35 wrote:


太強了
人家體育系的都沒辦法...

很難嗎?如果你覺得難,那你以前不是爽兵,那就是沒有老到被狂操的年紀,比我老的那掌上壓破千就不說了,因為我沒破千,也沒那麼厲害,但最少也250起跳,其他甚麼開河跳,跑5000那都是最基本的,還什麼紅色警戒,我當兵時連聽都沒聽過,出操暈倒就是操不夠,只會被操的更慘,當然死者為大,但是就以新聞報導的操課數字,說真的,很涼啦。我不覺得他是因為操課死的。死因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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