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24次緘默,你是啞巴喔,不是很厲害


simn1111 wrote:
他可以行使緘默權,這...(恕刪)

別傻了,軍方比任何人還怕他會出事好嗎
一死就不止一個部長下台可以解決囉
搞不好爆動都有可能
所以你覺得誰比較希望他出事

石梯有夢 wrote:
別傻了,軍方比任何人...(恕刪)


就算真的出事也是意外,你真的以為國防部會怕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石梯有夢 wrote:
別傻了,軍方比任何人...(恕刪)


雷政儒都可以搞成這樣了

改天會不會用畏罪XX 來處理

只有死人 才不會說不該說的話

stillwater wrote:
法院每次開庭都會念一段
其中就有“你有權保持緘默;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這是他不被強行要求對自己不利供述的權力
沒有人可以剝奪的

且他行使緘默也可能意味著有些證據還不夠力
法官就不能因為他緘默而認定他有罪
這應該是他跟律師討論出來的


這是羈押庭,還沒進入審判,有沒有罪不是羈押庭的法官決定,這個庭的法官只決定有沒有再押的必要
羈押庭行使緘默權在實務上是很少見
過去看過不少報導,律師會提醒被告最好多點發言為自己辯護,以便取爭交保
因為一般法官會認為給你機會說明不要押你的理由,你放棄自我辯護的權利,法官十問九不答,惹法官生氣,再押的機會很大,所以裝可憐,說什麼鳥話都可以..
很多人都不解他是最重罪的一人,保持緘默是想再被押嗎?
剛剛看新聞時
我想到陪我姪子玩怪獸遊戲卡
他也會嘟嘟囔囔的說:我行使xx魔法卡,
鬥嘴我不內行

我最厲害的是會看人眼色

沒錯吧!左士官長可以作證...

眼角挑一下,我就知道這個人要特別好好照顧
法官看了 殺手的行兇過程,有可能判定15萬交保嗎?

軍檢 找不到人 配合鄉民 亂起訴

放了唯一凌虐的證據,殘不忍睹的凌虐畫面

被軍法官打鎗了,15萬元保

交保金案 比輕罪 的陳以人(20萬) 都還少

證據不足亂起訴

嗯,逼小少校軍法官都把無罪推論原則 講出來了

劇本本來是要小士官 負責洪下士之死

15萬元交保

陳跳針 將軍 的劇本 不知道要怎麼編了?


紹興師爺 wrote:
假如此刻解放軍攻打台...(恕刪)


誰跟你在歡迎解放軍??
那些人就算通通有罪
也不致死
不知你是理盲而濫情
或意在煽動?


愛雷島之心 wrote:
誰跟你在歡迎解放軍??
那些人就算通通有罪
也不致死
不知你是理盲而濫情
或意在煽動?


據版上的言論,大概都想他們死吧...

老話一句,媒體造神運動尚未結束!!
還不夠,死掰劇本繼續演下去!!

equal0811 wrote:
也許某名嘴講的對,保持緘默權直到最後開庭,說不定會從凌虐部屬致死罪變成業務過失致死...



如果他供出是某長官交待的,他是不是就鐵定100% 凌虐部屬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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