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24次緘默,你是啞巴喔,不是很厲害

用這麼多緘默是因為還沒串証不敢講話是吧,不耐煩是吧,應該把你判個無期讓你哭著找阿嬤

海綿大師 wrote:
用這麼多緘默是因為還...(恕刪)


你犯規
緘默權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人家勳哥已經打定主意要一個人扛下來了
開不開口已經沒那麼重要...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應該是夠與媽媽活下輩子了,所以要一肩扛了…
明天老闆問我業務規劃,我可以這句嗎?
一夜干配燒酒 wrote:
明天老闆問我業務規劃,我可以這句嗎?

當然可以
頂多回家吃自己而已
不會像可憐的洪仲秋被人玩死後還被抹黑

所以說軍中是社會的縮影根本是放屁
是黑社會的縮影還差不多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緘默權也該有個使用次數吧
哪有一直無限用的阿
這是絕招嗎
緘默勳交保咧

會不會變成尹學長第二

永遠的緘默了……出門要小心啊
海綿大師 wrote:
用這麼多緘默是因為還...(恕刪)


不要這樣,這是他的權利,只要能活下來,也許有一天能有機會說實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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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每次開庭都會念一段
其中就有“你有權保持緘默;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這是他不被強行要求對自己不利供述的權力
沒有人可以剝奪的

且他行使緘默也可能意味著有些證據還不夠力
法官就不能因為他緘默而認定他有罪
這應該是他跟律師討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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