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o wrote:
謝謝指教,是自己想過的
例如
用20萬美元來台灣投資所帶的2個專業人士,可以帶眷屬,而且人數沒限制,可以享用全民健保資源。
現在健保漲也就算了,還要幫忙付擔陸商人醫療,不覺得心裏不舒服嗎?
貼近生活的東西很多,國安問題我也認為扯太遠
一、在台居留期間:
(一)大陸人士任職於在臺陸資企業(包括新設公司、分公司、投資台灣原有公司)人數限制:
1、投資金額或,投資金額或營運資金每增加50萬美金得增加1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
2、大陸人士任職於在臺陸資企業辦事處,營運資金20萬美金以上,得申請1人。
(二)陸資企業聘僱之大陸人士來臺:
1、任職於新設公司、分公司:
(1)設立未滿1年者,營運資金或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外資企業為500萬元以上)。
(2)設立1 年以上者,最近1 年或前3年平均業額達新臺幣3,000 萬元以上( 外資企業為1 , 0 0 0 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300 萬美元以上(外資企業為 100萬美元以上) 或平均代理佣金達100 萬美元以上(外資企業為40 萬美元以上)。
2、聘任人員:
(1)經理人: 1人。
(2)主管或專業技術人 員(應具碩士學位或具學士學位並有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已實行投資金額30 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1 人,已實行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得再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得超過7 人。
(三)在台任職大陸人士之配偶,未滿18歲子女,人數不拘。
你光說"人數不拘"看起來很恐怖
但你覺得
來台大陸人士有幾個配偶?
有多少個未滿18歲子女可以來台?
至於健保對外籍人士及僑胞也有人有意見
這不是來台人士獨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