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lien wrote:應該先去想想爲何要反...(恕刪) 那你有沒有想過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更多的人去殺人(有恃無恐).那在加害者這種心態底下.而被殺的人要向誰去要一次機會?你給他嗎?在台南某遊藝場廁所內被割喉的那位小弟弟的機會要叫誰給?那再請問加害者有什麼權力去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
jhlien wrote:一個死刑犯處死了,你怎麼讓他改善?...(恕刪) 如果會改就不會有一犯再犯的問題了。若是你家被慣竊一再的闖空門,挖破門窗破壞門鎖,然後室內搞的一團糟,你會一再原諒他,去法院跟法官求情嗎?
sung.an wrote:因為有一個明明知道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卻在乎聯合國或其他國家反應的孬孬總統 不是只有一個,事實上有兩個孬孬總統喔。台灣減少死刑乃至於廢除死刑的政策是在倡導人權的民進黨執政時期就定下來的。還是你覺得當初廢除死刑是好政策,換個黨執政後就變成壞政策?
jhlien wrote:應該先去想想為何要反...(恕刪)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如果違法成本這麼小,殺人都不需要償命,法律的震懾作用又何在呢?處死一個殺人犯也許會讓這個人犯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拜託,關個三十年出來都是阿伯了,改什麼改啊),但更多的是要告訴還沒有殺人的人,你們如果以後做同樣的事,這就是你們的下場,這才是功德最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