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klin.yaya wrote:
您想得太多了,也太理...(恕刪)
我只針對遺產的部分去作敘述而已
當然可以事先脫產
但是父母如果是獨資營業的負責人的時候
這部分要脫產就沒那麼簡單了
畢竟事業本身是進行式
而如果在未有接班情形下,變更負責人
這個對未來經營上有多大殺傷力應該有接觸過的都知道
不過父母不可能執業到死的
所以基本上還是等不到....
隨便的藍 wrote:
我記得如果被繼承者立了遺囑
表示繼承者不得繼承
即表示繼承者喪失繼承權~
那.....連特留分的繼承權都沒有喔~
EAPON wrote:
民法第1187條規定...(恕刪)
隨便的藍 wrote:
只要遺囑聲明繼承者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