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鄭捷是成年人,
所以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跟父母無關。

記得不久前有個新聞,
有個人在外租屋,燒炭自殺,
房東覺得房價因而下跌,賣不出去,
結果狀告自殺那個人的父母,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後來判賠....

真的跟她父母無關嗎?
差別應該是死亡。

死亡有繼承的狀況,如果那位燒炭死亡的人,有遺產A,房東索賠是B,假設A>B,那誰繼承遺產,誰就得賠。

假設B>A,那繼承遺產的人,只需要賠償A數量即可。

這是新法限定繼承規定。

鄭捷現在還沒死,所以沒有遺產問題,被害人求償了,就看鄭捷名下現在有沒有財產,如果有,就可以執行強制扣押,用來支付賠償。如果沒有,就沒辦法。

即使是被判死刑,死亡後一樣看遺產比較多,還是負債比較多,法院判賠也是一種負債。

不知道你看到的新聞是不是下面這一則?
http://www.pcdvd.com.tw/printthread.php?t=861190

結果其實就算法院判賠,結果就像報導裡說的,其父母辦理限定繼承,最多就是賠償『遺產總額』。

所以鄭捷這個案子,其實最後結果應該也一樣,就看他名下有多少財產,最多罰到那邊,法律上的規定是罰不到他父母的。

那如果狀況是執行死刑之前鄭捷父母去世
假設他父母沒有預留遺囑或生前把所有財產移轉給鄭捷弟
那鄭捷是不是就可以繼承他父母的遺產,並用這筆遺產來賠償?

Elvis-EVO wrote:
那如果狀況是執行死刑...(恕刪)

所以是鄭捷賠,也不是他父母賠

su0123 wrote:
燒炭自殺的是幾歲?...(恕刪)


這我倒沒印象。

我又想起另一個情殺事件。
台北市魚心日本料理老闆的一個兒子,
去日本念語言學校,後來因為追求女生不成
爭執中殺了兩個年輕女生(其中一個女生是室友,無故被牽連)。
兇手的父親後來出面跟社會大眾道歉,並承諾盡力賠償受害者。

所以這位父親是佛心來著,他依法可以完全不用賠償囉?

跟上面這個情殺案相比,
鄭捷手段兇殘,而且殺了四個不認識的人,
他家人的反應卻是躲起來,彷彿事不關己。
兩者父母的態度,相較之下,真是天差地遠。

如果各位的兒子女兒殺人了,
各位會賠嗎?

樓主,你會嗎?

我是不會..
su0123 wrote:
所以是鄭捷賠,也不是...(恕刪)

但至少有賠啊!別說是北捷索賠的2000多萬了,我看鄭捷連2萬元都沒有
如果鄭捷父母還有點道德良知就立一份遺囑:
【死了以後將所有財產都用於賠償受害者(包含北捷),若有餘則捐予慈善團體】
反正都死了還在意這些身外物?!還不如拿來積點陰德
至於鄭捷弟多少也拿得到些特留份吧!也別那麼在意了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道德這東西拿來要求自己較好

若老是當成衡量標準用來判別"他"人高下...

個人環境不一不論

這一視同仁也成

有共識就可形成律法準則當成最低標準

但若無這些前提只是遭濫情憑私人感覺

隨意無底線動用的齊頭式假平等工具

煽動與論實則只為私慾去任意解釋擴大或限縮標準範圍

跟媒體政客名嘴之流雷同任意玩弄

這就不妥了



不夠不夠
習近平、歐巴馬都要來賠
鄭進一也要來賠,你們是姓鄭的
這樣夠嗎?

aligaga wrote:
都是馬英九的錯!馬英...(恕刪)
各人造業各人擔,我是不會賠的。
Alfa20070128 wrote:
很多人都說鄭捷是成年...(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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