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oonil wrote:industry 跟 industrial 分不清好丟臉呀!衛福部!草民讀正式英文課程只讀到高中英文我都懂 堂堂衛福部, 唉........(恕刪) 處理這文件的人可能是專科體系或高職體系自然不能要求比照高中體系的英文高中的英文教學時數比例可是很高的會錄取應該是公務員考試的問題
SGR 0418 wrote:處理這文件的人可能是...(恕刪) 一開始說誤填被發現30批從購買開始3關就是寫工業用圓不過來後現在又跑出來這種說法明明就是申報工業廢油還想要凹誰會相信如果真是澳辦這樣那每批都是這樣報了怎會只有30批就明講是因為購買成本比較低就好了?
for industry use完全不清處即便寫for food industry use也不對食品工廠的機台,用的機油或潤滑油也可以規類其中,可不代表這些油可食用,頂多表示對人體安全。For human use的寫法才合理
THS99 wrote:我想不是南僑倒楣也不...(恕刪) 許銘能說,此次不只是衛福部,連海關都認為這些油不是食用油;關鍵就在這些油當初報關所用貨號,就不是食用油貨號,所以海關才予以放行,不必因屬「食用油」而須接受衛福部查驗。因此南僑的確報關不實,不是僅依據「For Industry Use」或 「For Industrial Use」這些文字去認定。換句話說~ 台灣海關進口的就是非食用油, 非食用油就是不能吃的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至於澳洲要打模糊戰還是要教英文, 一點都不重要
这个事并不能怪卫福部,理由:卫福部并不是翻译部,即便卫福部是个翻译社,他也很难把For industry use翻译成可以让人食用的“产业用”。这个For industry use表达的意思到底是否可以让人食用,从文字看是根本看不出来的。为什么不简单的标示为更加常见的“For edible use”或者“For kitchen use”或者“Food g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