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毀約未遷出台哥大 北市將買回台北文創大樓

時空轉變就可以無視當時簽約環境以及條約內容?

那這跟人家租房子租店面把生意做起來,房東眼紅要漲租金或是把店面收回來自己做同樣的生意有何兩樣?

這種惡房東至少還會等租約到期再漲價或收回

柯文哲比這種房東還不如
不是說是金雞母?

市府花個60億買下來 年年都能賺幾十億

還不快點買?
最痛苦的應該是這案的承辦人
北市府這種大型BOT原來都沒規劃浮動權利金
只收開發(固定)權利金及土地租金
當初如有引入浮動權利金以營收百分之1~5計收
現在就不會這麼累了

alou21 wrote:
最痛苦的應該是這案的承辦人
北市府這種大型BOT原來都沒規劃浮動權利金
只收開發(固定)權利金及土地租金
當初如有引入浮動權利金以營收百分之1~5計收
現在就不會這麼累了....(恕刪)



反向思考一下
為何超多買房貸款的人都喜歡固定式利率,不愛用浮動式利率!!??

今天固定的權利金跟租金能保證你年年月月都有固定資金收入
用浮動權利金,只要營收跟支出你有本事會沖抵....台北市政府可能最後連一毛都收不到。

現在柯P就是死房東心態
看別人賺錢要調漲房租.不然就要收回店面自己開,
等到收回來自己搞,才發現不好賺最後又關店。
人之賤‧在於都希望別人誠實‧卻又沒辦法接受現實!! 你出賤嘴!!我罵賤人!!
就算收回也是再轉包出去給"提前來談"的財團啦,市府沒那本事經營.

兵臨城下 wrote:
今天固定的權利金跟租金能保證你年年月月都有固定資金收入
用浮動權利金,只要營收跟支出你有本事會沖抵....台北市政府可能最後連一毛都收不到。...(恕刪)


柯粉的腦袋能裝得下這些,就不叫柯粉了

水準就真的這樣而已!
chengjer wrote:
就算收回也是再轉包...(恕刪)


不會啦,

有個自稱 〝我就是文創〞的市府一級主管
有能力做一個沒收入的〝林州民窮酸文創社區〞

每年還能交5-10億盈餘給市府 呵呵
所以一般BOT案都會設計成三種收入
土地租金
固定(開發)權利金
浮動(營運)權利金
三者是並行收取不衝突
浮動權利金是稅前營收計算,營收100就繳1~5元給業主(按比率)
營收越多上繳越多
北市府當初評估規劃時,權利金計算只收固定不收浮動並沒有違法
人家有賺錢是人家的本事,只能眼紅
把蔡明忠抓起來關啦.別跟他廢話
ellon wrote: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恕刪)

gn00448694 wrote:
把蔡明忠抓起來關啦...(恕刪)


請誰抓?
柯衛兵滿合適的,順便遊街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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