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紀錄只要有悔意,殺2人免死,現在很多法官判決都會引用兩公約
以本案來講,搞不好會用傷害致死來起訴,起跳差3年

目前政府面對抗議後就直接修法的有,白玫瑰靜坐跟洪仲丘案
也就是沒到這種等級的抗議,代表社會還能忍受所以不需修法
jimi74 wrote:
目前紀錄只要有悔意...(恕刪)

2後面是接34567...,某聯盟每年目標有著落了.
b700543 wrote:
2後面是接34567...(恕刪)


挪威槍擊案殺77人,殺手還能在5星監獄玩ps2,引用2公約是要78人才能判死的意思吧
台灣要不要來 贊成死刑聯署
讓該聯盟看看 多數民意是贊成還是反對死刑?
不然老是出現這種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兇手
人神共憤!
jimi74 wrote:
挪威槍擊案殺77人...(恕刪)

引用2公約無非是一個冠冕的理由,畢竟領薪辦事,不需要搞到結仇.
77人,台灣法官應該會斟酌吧,一個錯判,躲在家裡都會有事吧.
亂世用重典
這對犯案夫妻雖然才31、27歲,卻因為芝麻蒜皮的理由,
對一個輕度智能障礙的國二女學生痛下殺手,絕對有永久與世隔絕的必要。
我不知道有死刑跟沒死刑的國家到底變態的事情有差到哪裡,但是我知道這些人都很該死 RIP

美國威斯康辛州兩名12歲女童,深信網路恐怖小說中的虛構人物「妖瘦男」真有其人,上周六竟誘殺一名同齡女童,狠刺對方19刀。被害人爬出森林獲救,兩嫌被捕後稱,只有「妖瘦男」才會認可她們,允其與他同住在森林深處的莊園中。
兇嫌蓋瑟(Morgan Geyser)與魏爾(Anissa Weier)前天出庭,法官也驚駭於這麼小的女童竟犯下兇殘血案;兩女被控一級企圖謀殺罪,將以成年人身分受審,面臨最高65年刑期。

白色情人節,嘉義縣太保市卻出現恐怖情人!晚間驚傳未成年少女遭男網友持利剪割喉命案。一名年僅16歲的吳姓少女,在網路認識25歲的張姓男子,少女搭車到男子家,原本要共度白色情人節,不料兩人卻發生爭吵,疑似有躁鬱症的男子,竟然持銳利的剪刀硬是割斷少女頸部,傷口之深,少女倒臥血泊當場死亡,男子自己也受傷被送醫治療。

2014年10月底,中國上海市青浦區華新鎮有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慘遭19歲的孫姓遠房表哥殺害。但更令人心寒的是,孫姓少年在殺害表妹之際,腦中竟然只想著哪裡有網咖可供玩樂,沒有絲毫愧疚或害怕的感覺。

冷血少年9天跨3省残杀7人 刘启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据办案民警介绍,两人作案不计后果,胆大妄为。两人被抓时都很淡定,在描述残忍手段时,毫无愧疚之情。更嚣张的是,警方查看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他们还想继续作案:“短时间内杀了几个人,那么多警察抓不到我,看来我还要继续杀人!”

2015年4月17日,在澳洲紐省高等法院,審判官巴頓(Richard Button)只花了20分鐘不到的時間,宣讀了他對2年前在紐卡素殘殺女友的中國籍凶手王兆雲的判決。今年33歲的王兆雲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20年,無保釋期15年。他將在澳洲服刑直到滿20年刑期。
2013年2月24日剛剛抵達澳洲的中國男子王兆雲,在與他的澳籍華裔女友吳姍相見後不到二十小時,於25日臨晨3點左右,在吳姍的紐省紐卡素公寓用廚房刀將其捅了30多刀,以極其殘忍的手法殺害了她。數小時後,王兆雲被當地警方逮捕。

新北市的一些大的公園或學校操場
也是一段時間就有國中少女揪團打殺兼性侵的新聞
特別是情侶 要小心公園或學校操場
舉世皆然 別以為台灣是例外 被什麼台灣人最友善給催眠了
死刑真的沒效果,應改改成鞭刑鞭到死,我相信一定超有嚇阻力!
台灣,算了啊,這案照往例應該不會判死刑,治安敗壞都是那些恐龍縱容的,人民根本無法安居樂業,年輕人不婚不生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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