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國旗沒有人要, 自己買自己蓋棺.
king97878 wrote:
蓋國旗?哀矜勿喜....(恕刪)


可悲的政府、可悲的官員..

不知道是真的不懂法律,還是漠視法律...

今天如果可以證明,當時船長看到飛彈急射而來時,馬上駕船朝飛彈直奔而去,犧牲自己,引爆飛彈的話..

那我絕對舉雙手贊成覆蓋國旗,入祀忠烈祠。

今天是飛彈誤中,居然家屬談其父親對國家有莫大貢獻....

這......(髒話不斷..)

如依此標準的話,那洪仲丘跟其他死因與國軍有關的人,不都均比照辦理?一率覆蓋國旗?

果真是民粹當道啊~!!!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進忠烈祠不一定好耶...(恕刪)


蓋國旗就蓋國旗吧~

總統說得算
我覺得家屬提蓋國旗有一點太過分,其他的我覺得還好。

只是,突然想到:
king97878 wrote:
....(恕刪)
國旗覆蓋靈柩實施要點:

二、現任或卸任元首、副元首逝世,得以國旗覆蓋靈柩。
....(恕刪)


那個.......李前總統登輝,陳前總統水扁..........如果死後蓋國旗,會覺得是殊榮嗎?
ydds wrote:
蓋國旗就蓋國旗吧~...(恕刪)


要蓋幾面國旗隨他們去吧! 反正一面不過幾百塊, 無任何功勞蓋國旗也是沒意義的...我比較在意的是, 可不可以訂為國定假日<<勞工被海軍誤擊而犧牲節>>, 全國放假三日!!
既然要蓋國旗 ,不如再來追贈 青天白日勳章 好了。

改天若是有人民在馬路上被,軍用卡車 汽車 摩托車,不小心撞死,
希望國家也能比照相同國賠辦理。

ChangSH wrote:
既然要蓋國旗 ,不如再來追贈 青天白日勳章 好了。...(恕刪)


這個提議不錯喔!!!
在立個紀念塔 船就放在興達港區當紀念館收費參觀 還可增加收入
這建議還不錯吧
借錢要還!誰還敢借阿~~~~~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但是蓋國旗就真的比較不適合

第七,父親因軍方過失而離開人世,希望得以國旗覆棺,父親的貢獻能得到政府肯定。...(恕刪)


船長用命來驗證雄風3的定位能力

讓對岸心驚膽跳

今天習大大下令軍民一體加強國防研發

陸股軍工類大漲

就是畏懼雄風3

所以

值得蓋國旗.縣旗.黨旗.社旗

另蓋廟 加封護國公或旌國公

三親內10年免租

願以紅蓮化生”豐盛、健康、和諧、平等、互助、服務、感恩”的淨土,境中諸時地物皆有諸佛菩薩臨在與啟發。
台灣總統表示:讓我們先想想,我們的國旗是哪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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