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 農保 公保 軍保 國保" 為什麼要這麼複雜?

TXLC wrote:
原則上我不反對,問題在如何處理已就業與已退休的勞軍公教....?...(恕刪)


所以需要有落日條款,假設106/12/31落日,之前的年資、年金計算與月退計算,應當保留,之後再按新制實施。

舉一位目前有勞保年資15年的40歲就業人士為例,假設到106/12/31他的舊制年資是15年,投保薪資是35000元(均假設),所以勞保年金就會是35000*1.55%*15=8138。

之後從40歲要繳到65歲(預計民國131年),假設民國130年的基本生活費是25000元/月/人,

所以繳滿480期才能領25000元/月,因此繳了25年是300期,所以他可以再拿25000*300/480=15625元,舊制新制合計23763元,已經十分接近基本生活費了。

我認為第一層是政府應當依基本生活條件,而去照顧65歲的退休國民,所以費用會起伏,當然在職人士的繳費也會因通膨通縮而起伏,例如今年每月個人繳900元(雇主與政府也要負擔),明年可能要繳950元,後年通縮,可能繳925元....,當然越到65歲,繳的錢越多,因為物價會上漲,所以繳費也要跟著上漲,不可能您25歲繳900元,到65歲一樣繳900元。

以上要稱為齊頭式平等也行,要說成共產主義也行,但別忘了政府本來就要盡到基本照顧的責任。但有能力的人,賺錢賺得多的人,還有第二層個人退休專戶可以存錢,也有第三層商業保險可以做理財規劃,因此基本生活由政府照顧,奢華生活當然是自己照顧,所以到65歲,不會有所謂郭台銘跟我領一樣多錢的狀況發生。

這樣的設計,保證只要繳滿繳齊,65歲基本生活由政府照顧,退休生活(不管45歲退、55歲退、65歲退、75歲退)由自己與雇主的提撥照顧,想要環遊世界?只要第二層個人退休專戶存得夠多,就去遊山玩水吧,這是個人辛苦工作賺來的錢,別人沒理由去質疑為何50歲能退休,為何50歲沒工作,也能遊山玩水。
未來政府發的國民年金,就是65歲才能領,大家都一樣(除非沒有繳滿繳齊)。
/////////////////////

當然依通膨通縮來發放國民年金會有一個問題,就是人口結構,我所想到的問題就在於年輕時繳的少,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就會越繳越多(尤其以高齡就業人口為例,有可能工作到55歲就被資遣,無法繼續繳納國保),到時候每個人領的錢會隨著時間而增加,所以應當計算個人/雇主與政府的繳納比例,讓個人不會因為費用太高,而失去納保的動機(目前國保就是這樣,很多人沒去繳,因為就算繳了40年後,也只能領九千多元,試想40年後的9000元能做什麼?)。而且就業人口越少,老年人口越多後,真的有機會一個30歲的年輕人,繳出來的保費是要養4個65歲的退休人士,這部分除了增加保費,增加政府補貼,我也想不到解決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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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ibin wrote:
所以需要有落日條款,假設106/12/31落日,之前的年資、年金計算與月退計算,應當保留,之後再按新制實施。
...(恕刪)

你真是太強大了!
讓你看不懂所以才能把人民玩弄與鼓掌之間順便分化
各種年金的法條加起來1000多條

水清無魚啊
luzibin wrote:
所以需要有落日條款,假設106/12/31落日,之前的年資、年金計算與月退計算,應當保留,之後再按新制實施。...(恕刪)

有落日條款,很合理,也合乎法律的安定性。如84年廢18%,當時的公職人員之前已服務的舊年資還有,之後的新年資部分就沒有,所以沒有什麼人去抗議。
但這新政府很惡劣的是準備溯及既往,這對以前多繳的現職和退休人員,當然不服氣。因為之前說的都不算,連之後準備改的新方案,將來也許十年後也會因同樣的理由不算數。



政府如果沒誠信,沒有財政紀律,所謂大國民年金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

s9 wrote:
政府如果沒誠信,沒有財政紀律,所謂大國民年金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恕刪)

這時候就沒有分你是公保、我是勞保、他是軍保,

全民一起讓他下台~
@"@" wrote:
如果全國民眾統一都繳同一種保險制度,
年資都從25歲開始計算,退休金都從65歲開始領,不是很好麼?
同一個遊戲規則就好,不然吵個100年誰都覺得不公平!
如果退休後大家生活在同樣的社會中,
代表每個人的生活開銷大致相同 (退休了不要說你還要養小孩、住宅管理費高、房貸還沒繳完...)
每個人月領一樣的退休金


這一段話讓我想起........對岸有一種制度叫做共產主義
大家吃大鍋飯,不管任何職業政府保證你有飯吃(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吃飽)。

這種先進的制度對岸已經領先台灣幾十年推出了,可惜閣下生錯地方了
因為一堆特定團體認為他們值得終身獲得保障而訂出圖利自己的制度~你也可以視其為恐龍條款

larry-han wrote:
齊頭式的平等不是真平等
薪水多,交的多,日後領回來的多
交的少,日後領得少
天經地義


私立學校的老師繳的與公立學校老師一樣多,
但是私立學校老師退休後只能領不到兩萬。

為什麼只能領不到兩萬?因為這是依「繳多少領多少」所精算出來的。

私立學校老師的「繳多少領多少」制度是可長可久的制度,不會破產。

所有即將要破產的「保」,都有一個共同特色,就是「繳少領多」。

「繳少領多」不是不合理,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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